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选人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2 比选组织形式为委托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视频监控采购及安装项目。
2.2 比选范围:提供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所需视频监控采购、安装调试服务及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金额约 40 万元(不含税价),具体内容见比选文件。
2.3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
2.4 服务地址: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锦江区大安桥村四组)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比选内容;
(3)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监控系统供货及安装调试业绩,业绩的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
(4)财务状况: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无亏损;新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从成立后至今财务状况无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2015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2 本次比选 不接受 联合体参选。
4.其它
被确定为中选人的比选申请人,需与比选人下属子公司成都市兴蓉污泥处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视频监控采购及安装合同》。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18年 3 月 9 日至2018 年 3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中加国际)4楼409室购买比选文件。
5.2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②比选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
4.3 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本次比选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6.参选文件的递交
6.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3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1000号天府世家一号楼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万象南路侧门二楼)本项目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兴蓉集团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cdxingrong.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比选人: 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
邮编: 610023
联系人: 曾女士
电话: 028-85320347
传真: (028)85321331
电子信箱(E-mail):664554349@qq.com
比选代理机构: 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
邮编: 610023
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 028-61896152
传真: (028)85321331
电子信箱(E-mail):446750797@qq.com
比选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 3 月 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