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拟对鲁甸县新街、小寨、乐红、江底、水磨等7所卫生院污水处理施工工程组织竞争性比选,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比选。
1、项目概况:鲁甸县新街、小寨、乐红、江底、水磨等7所卫生院污水处理工程施工。
2、比选范围:鲁甸县新街、小寨、乐红、江底、水磨等7所卫生院污水处理施工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质量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和《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14),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5、资格要求:
1)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备行政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年检合格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2)企业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合格);
3)2015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与本建设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类似的项目,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省外建筑业企业到云南开展建筑活动的,需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上报企业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相关信息,并携企业相关证件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基本信息登记。在项目中标后应及时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上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网上登记,并同时携相关证书到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人员登记(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比选文件的索取(报名):2018年03月07日至2018年03月0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到鲁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楼项目管理股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书(原件)报名。
7、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详见:“比选文件”。
8、比选申请人在参加比选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比选文件全部内容;比选文件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通过传真发布,请各比选申请人在接到变更通知后签字盖章并回传确认。
发 包 人:鲁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联系电话:冯老师
联 系 人:135780933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