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郧阳区南化塘镇集镇道路黑色化改造工程已由十堰市郧阳区南化塘镇人民政府南政请[2017]7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郧阳区南化塘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十堰市郧阳区南化塘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郧阳区南化塘镇
2.2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3合同估算价:约980万元
2.4施工招标范围:郧阳区南化塘镇集镇道路黑色化改造工程(含路基、路面、管网及照明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须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达标等级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
3.2 投标人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履约率100%;没有因质量、安全、违约、骗取中标等问题被相关部门通报的;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近三年没有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发生群体上访事件;近三年没有因相关企业信誉、失信不良行为被国内人民法院执行过;企业市场信誉良好,近三年没有出现重大安全(死亡)记录并被相关部门通报批评过;近三年没有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全国范围内没有因围标、串标、提供虚假资料被相关部门通报的;申请人在报名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失信被执行人的,以及在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官方网站未有限制其投标资格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和书面承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8 月 24 日至2017年 8 月 28 日,每天上午 9 时 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 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时需建造师本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注册建造师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和有效安全生产B证原件③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和六大员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安全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证书④类似施工业绩(含路基、路面、管网及照明工程等需提供网上公示并附可查询网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备案证)原件⑤以上人员近三个月(5月、6月、7月)的社保证明(必须提供缴费发票原件),以上原件审核完以后退还,留存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在十堰市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城北东路9号,原湖北梨花村酒厂办公楼6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郧阳区城关镇城北东路9号,原湖北梨花村酒厂办公楼6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十堰市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报名及监督电话:
十堰市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0719-7228333
财务室:0719-7306683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十堰市郧阳区南化塘镇人民政府
邮编:442500
联系人:王贤晓
电 话:13636169377
招标代理: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江苏路2号铂金广场1栋1206室
邮编:442010
联系人:卢涵
电 话:15347272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