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谈判条件
本谈判项目江宁开发区滨水风光带等基础设施PPP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项目业主为南京禄口空港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付款,本谈判项目钢材的谈判计划已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管理部批准,谈判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南京江宁开发区滨水风光带基础设施PPP工程项目部。本项目钢材等物资由于前两次公开谈判均流标,现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2.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秦淮河滨水风光带(将军大道—正方大道段)工程:改造天元路至诚信大道段(改造岸线长度约3 千米),双龙大道至将军大道段(改造岸线长度约3.7 千米)及诚信大道至正方大道段(改造岸线长度约5.1 千米)。重点实施河道两侧园林、绿化等工程建设,提升生态品质,建设沿河道路、公园、广场、小品、亮化等配套设施。
2.1.2、汉韵路综合管廊工程:汉韵路综合管廊西起翔宇路,东至飞天大道,总长约1.3km,单舱断面,入廊管线有DN400 给水管线、110Kv、10Kv 电力、通信管线。全线覆土深度2.5m。
2.1.3、越秀路综合管廊工程:该管廊为两舱干支混合管廊,起点翔宇路,终点飞天大道,长1407m,管廊结构总宽6.8 m,总高4.15 米。主要容纳管线有20 回10kV、16 孔通信、DN600 给水管、DN300 中水管、2xDN500 热水管,共5 种管线。
2.1.4、胜太路等两侧精细化管理综合整治工程:胜太路两侧(将军大道至胜太桥段),总改造面积约86500平方米,整治改造内容:外立面出新、渗漏维修、雨落水管更换、空调外机整理、店招店牌整治及市政、景观提升;双龙大道(河定桥至马木桥段)两侧精细化管理综合整治工程等。
2.1.5、康厚街(将军大道-佛城西路)改造工程:该项目长约1600米,宽21米,对路面及人行道进行维修改造,同时对部分雨污水管进行维修。
2.1.6、本工程总投资约6.5亿元,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2月25日,总工期为2年。
2.2谈判内容:见附表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1通用资格要求
①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谈判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②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3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③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出具近3年的财务报表,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财务状况不得亏损),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④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
⑤供货业绩要求:钢材生产厂家及代理商必须具有近三年的国家重点工程或大中型铁路工程、地铁、市政工程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产品质量及服务评价意见。
⑥履约信用要求: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3.1.2其他要求:
①本次谈判钢材品牌必须在本次谈判提供的钢材生产厂家名录范围内(详见附件1)。
②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并在投标文件报价中明确供应品牌范围。生产厂、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3.2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 本次谈判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谈判中同时投标。
3.5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
5.1本次谈判文件仅采用纸质版与电子版方式同时发售,潜在投标人购买谈判文件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5.2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18年3月5日至2018年3月10日,每日8:30时至16:00 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5.3发售方式:谈判文件采用线上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3月10日16:0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所投的包件;同时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电传我部(010-63979686),并将可编辑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ebkzzb01@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谈判编号和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谈判代理单位指定账户(见4.4),谈判代理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 授权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
5.4谈判文件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第一次公开招标时已经购买过包件的投标人,不需再次交纳标书费,但是需按5.3条规定重新报名。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必须由投标人公司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帐 号:0101014170029205
开户银行:北京市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
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谈判编号及包件号。
5.5有关谈判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将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eeb.cn/)发布。
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6.1谈判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 8 时 30 分至9 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3月28日9时30 分,递交地点:北京金鑫大厦B座516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
6.2本次谈判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线上开标方式,投标分项报价及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上午9:30前(即为开标时间);同时,投标人需按谈判文件要求于开标前现场递交纸制版投标文件,纸质版与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应一致。
6.3各投标人应按时上传及递交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分项报价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按未投标处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谈判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①中国采购与谈判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②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eeb.cn/
8.谈判人信息
招 标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南京江宁开发区滨水风光带基础设施PPP工程项目部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信诚大道与飞天大道交叉口向北300米
邮 编:210000
电 话:15713561456
联 系 人:王飞飞
谈判代理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6层618
邮 编:100036
联 系 人:初征
电 话:010-63977662
传 真:010-63979686
电 子 邮 箱:eebkzzb01@126.com
二〇一八年三月六日
招标公告附件内容请到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