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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画溪街道包桥村联建房A幢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2-22 15:35  环保联盟   浏览次数:299
内容摘要:长兴县画溪街道包桥村联建房A幢工程[招标公告]长兴县画溪街道包桥村联建房A幢工程经主管部门同意批准,建设地址位于长兴县画溪街

长兴县画溪街道包桥村联建房A幢工程

[招标公告]

长兴县画溪街道包桥村联建房A幢工程经主管部门同意批准,建设地址位于长兴县画溪街道包桥村。项目业主为长兴县画溪街道包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兴县画溪街道包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兴县画溪街道包桥村联建房A幢工程

2、建设地点:长兴县画溪街道包桥村

3、招标范围:本工程为长兴县画溪街道包桥村联建房A幢工程。主要为联建房A幢建筑、安装等工作内容,建筑面积约1254.48㎡,三层框架结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电子版本)。

4、合同估算价:壹佰陆拾伍万 元(¥165万元)。

5、计划工期:140日历天,(含节假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开工报告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6、承包(投标)人必须为施工承包商库内企业,库外企业无参与资格。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不少于1人);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7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至少)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7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xztb.gov.cn)上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按照相关提示通过网上银行进行支付后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生成银行帐号”生成本单位投标该标段的“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参加该标段投标时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网银、电汇等方式一次性打入该帐号。

本项目不允许非注册用户投标。

招标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非会员注册申请和会员CA锁使用操作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申报(会员)操作手册》。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 元(其他电子评标平台使用费等在下载时根据提示支付),在下载招标文件时根据提示网上支付。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本工程开标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锁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投标模块上传。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席位费未缴纳或已过期的潜在投标单位,应及时做好补缴手续,1000元/月(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长兴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电话:0572-6041160、6032725)。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六、温馨提示

1、投标人必须按本项目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自动生成的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缴纳保证金,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用户企业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信息若有变更应及时更新;若不能及时更新,在开标时应提供新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信息不及时更新,又不能提供新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导致保证金转出账户与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不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兴县画溪街道包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董主任 联系人: 戴工

电话: 13626725972 电话: 0572-6290933

2017年7月27日

 
原文标题:长兴县画溪街道包桥村联建房A幢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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