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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 BGX140003-05SG |
| 1. 招标条件 |
| 南京高新技术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高新区北部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中水回用压力管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高管建字[2013]4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50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15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江苏捷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 2.1 标段名称:中水回用压力管工程 |
| 2.2 工程地点:朱家山河与宁淮高速公路交汇处北侧 |
| 2.3 工程类型: 小型工程 |
| 2.4 建设内容: 施工类; |
| 2.5 结构类型: 其他 |
| 2.6 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
|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650.00万元 |
| 2.8 招标内容: 其他工程; |
|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压力管道为D600球磨铸铁管,沿高科十二路南侧及永新路东侧绿地发敷设,全长约2150米 |
| 2.10 工程规模: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
| 5. 资格审查办法 |
|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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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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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6. 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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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10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0分使用南京市住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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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年3月1日15时8分到 2018年3月8日15时8分为止 |
| 8.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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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2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所报本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并递交上述原件,唱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上述原件,未提供上述原件或未通过核验的投标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8.3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7年8月-2018年1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投标申请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8.5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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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南京高新技术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江苏捷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南京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路16号 |
地 址:南京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13楼 |
| 邮 编:210000 |
邮 编:210002 |
| 联 系 人:何工 |
联 系 人:孙工 |
| 电 话:025-52887864 |
电 话:025-57910075-212 |
| 传 真: |
传 真:025-84651110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50169237@qq.com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城南支行 |
| 账 号: |
账 号:409500100100034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