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任丘市妇幼保健院和儿童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已由 任丘市发展改革局 以 任发改核[2015]2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任丘市妇幼保健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新建污水处理池、设备间,污水处理设备及配套水、电工程的供货、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具体包括施工图纸、设计回复及核对版工程量清单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应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 无 业绩。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2投标人应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3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2.7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二维码标识须清晰可见); 2.8《进冀建筑业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河北省外企业,不含京津冀共同建筑市场试点企业和享受本省企业待遇的外省建筑施工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2-28 至 2018-03-06 ,每日上午 8:30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03-20 13:30 ,地点为 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任丘市妇幼保健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任丘市妇幼保健院 | 地址: | 石家庄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
| 邮编: |
062550 |
邮编: | 050081 |
| 联系人: |
金院长 |
联系人: | 付旭升 |
| 电话: |
15613711806 |
电话: | 18632196691 |
| 传真: |
0317-2268028 |
传真: | 0311-83086860 |
| 电子邮件: |
rqfuyou@163.com |
电子邮件: | 82221570@126.com |
| 网址: |
rqfuyou@163.com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中国民生银行任丘支行 |
开户银行: | - |
| 账号: |
4002014400000070 |
账号: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