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村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已完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均简称:PPP)实施方案编制,通过了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及财政承受能力验证,并由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批准按PPP模式实施。招标人是经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乌拉特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资格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本公告所称社会资本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可以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市场主体。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乌拉特前旗村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2018]第12号
招标文件编号:ZS-QCCF-P-2018-001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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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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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村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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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 新建垃圾填埋场1座,总占地面积12万㎡。 新建11个乡镇苏木的垃圾无害化处理系统,以及配套相应的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包括垃圾收集箱,转运车。 2、运营内容 运营内容为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所有相关工程的运营,维护,详细内容如下: (1)清扫保洁:本项目所辖城市11个乡镇苏木主路及已经硬化后的辅路、公共区域的人工和机械清扫、保洁作业;要道路冬季除雪铲冰工作;应急保障工作(重要活动、节假日、恶劣天气等)。 (2)垃圾收集转运 本服务范围内日产垃圾量为每天345.65吨,把以上垃圾转运至垃圾低温热解减量化处理地点和垃圾填埋场。 (3)垃圾减量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卫生填埋 项目将原村镇生活垃圾日均产生量345.65吨,进行有机物生活垃圾日减量化处理137.19吨,剩余208.46吨/日无机物生活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 3、建设地点、建设工期 建设地点:西小召镇、苏独仑镇、新安镇、明安镇、先锋镇、白彦花镇、乌拉山镇、额尔登布拉格苏木、大佘太镇、小佘太镇、沙德格苏木及,共11个乡镇苏木。 建设工期:计划于2018年开工建设,预计建设工期2年。 4、投资估算、资金来源 投资估算约总投资9813万元(最终以竣工决算审计的金额为准)。 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1962.60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20%;债权资金5770.4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58.80%。由社会资本负责筹集。政府补贴208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1.2%。 5、合作期限、回报机制、股权比例 项目合作期1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 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政府:社会资本=5%:95%。 二、招标范围 1、 本次招标范围为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村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社会资本。 2、本项目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运营—移交 (Build-Operate-Transfer,以下简称BOT)模式。 申请人中标后,政府将按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规定授予投标人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包括投资建设权、运营期的运营权、收益权等。申请人作为社会资本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并在PPP项目合同规定的合作期满后,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将项目(含土地使用权)、项目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等,按合同规定无偿移交给政府主管部门。 3、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原则和方法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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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法人资格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基本条件。
2、财务状况
申请人需提供2014-2016年连续三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每年经营状况均为盈利。(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投融资能力
申请人投融资能力不低于7733万元。其中投资能力不低于1962.60万元,融资能力不低于5770.40万元。(若为联合体,每一成员的投融资能力≥7733万元×联合体内所占股份比例)。
4、商业信誉
申请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交)。
5、对社会资本资质和能力要求为:
5.1资质要求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申请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一方满足即可)
5.2业绩经验
自2013年1月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人至少具有1个相关垃圾无害化处置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一方满足即可)
6、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6.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以一个参与人的身份参与。
6.2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出资,且各成员的出资额占总出资额(项目资本金)比例不得低于5%。
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7、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8、招标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三、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四、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可在2018年2月 28 日至2018年3月 6 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5:30时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政务中心二楼东厅2号窗口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报名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可以获得资格预审文件。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授权委托书原件;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若为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一套资料,同时提供单位联系人、电话、邮箱、传真等详细信息。
4.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资格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资格申请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
五、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3 月21日上午9:00时前
地点: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政务中心二楼东厅2号窗口递交报名材料。
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1日上午9:00时前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和《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网》(http://www.wltqq.gov.cn/)上同时发布。如有补充通知,请随时关注以上网站。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邮政编码:010010
联 系 人:母晓晖
电 话:0471-5223672/13789618068
招标人名称:乌拉特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
联 系 人:邢旭东
电 话:15847867776
八、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信息
收款人: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行内蒙古分行营业部
账号:150802055492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2 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