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611-1700050664A
招标编码:DLZB.COM_20170818_3828003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整车VOC/气味环境舱,招标人为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在第一次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标书购买截止时间(2017年08月15日)不足3家厂商购买标书,招标失败。现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诚邀具有制造和供货能力的厂商与我们联系购买标书事宜,参加此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分包1:整车VOC/气味环境舱
(1)货物名称、数量、技术参数: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技术参数 |
1 | 整车VOC/气味环境舱 | 1套 | 具体详见第六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书 |
(3)交货地点:招标人使用现场
(4)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负责招标人提供整批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卸货、就位、 安装、调试、培训、交验、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等设备终验收前的一切工作。
(5)质保期: 12个月,从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须本次招标范围相关。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如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其合并后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1.2. 投标人或设备制造商从2013年至2016年在中国境内汽车行业已中标的同类业绩不少于3套,无不良质量投诉。有效证明资料:合同相关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商务及技术合同的复印件,须能体现本项业绩要求的内容),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1.3. 投标人或设备制造商须具有已验收并运用2年以上(从投标截止日起)的成功案例至少1套。有效证明资料:合同相关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商务及技术合同的复印件,须能体现本项业绩要求的内容)以及终验收报告复印件(须能体现本项业绩要求的内容),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1.4.设备制造商在中国境内有售后服务机构及维修能力,提供证明资料,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1.5. 如果是代理商投标,须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二次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愿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从2017年08月18日起至2017年08月25日 17 时 00 分前,可到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栋20楼2006室(三部一处)购买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电汇标书款,请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及“标书款”三个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其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000元人民币(邮购另付1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09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内(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 栋 ),具体开标厅详见交易中心当天指示牌的开标安排。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
联 系 人:程女士
电 话:023-67591849
传 真:023-68701429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20楼2006室
联 系 人:陈瀚、徐思友
电 话:(023)67706942
传 真:(023)67705345
电子邮箱: sbyc31@vip.163.com, rotten15151@163.com
户名: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重庆五江支行
账号:3100031009100026378
日 期:2017年09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