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施工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单位:嵊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代理:舟山天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新农贸市场便民服务中心智能化工程
工程地址:舟山市嵊泗县菜园镇
工程概况:施工建筑面积约4880平方米。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建筑智能化施工,包括室内综合布线系统、门禁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一卡通系统、大屏显示系统、UPS系统、机房系统、会议系统等工程(不含室外)。
工程预算:243.4958万元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必须与同装修工程同步) 投标保证金:肆万伍仟元整
一、申请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书)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3、投标人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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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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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格 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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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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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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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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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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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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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要求 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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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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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员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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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有效;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任职文件)必须具有A类安全考核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B类安全考核证书;项目安全员必须具有C类安全考核证书,专职安全员配备必须符合建质[2008]91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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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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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项目经理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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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项目负责人无正在受公示的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不得有三次及以上正在受公示的一般不良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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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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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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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要求 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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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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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近两年承接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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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项目负责人手册和《项目负责人两年内在建和已完工程情况表》,两者记述应一致。该表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且内容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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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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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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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名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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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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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舟企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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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企业必须符合舟建发【2017】68号文件规定。(报名时需提供市外进舟企业联系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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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负责人原承担的合同项目中途变更为其他人的,在该合同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前不得参加本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竣工验收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包括项目竣工核销记录)为准,该证明需提供原件核实。
2、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正在受公示的不良行为认定根据舟建委函【2013】10号文件的精神,具体如下:
1)、企业、项目负责人被外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的,如记录中明确公示期间禁止承接业务的,在进入本市建筑市场应认定为严重不良行为。
2)、企业、项目负责人在外地从事建筑活动时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违法违规扰乱建筑市场秩序情形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的在进入本市建筑市场时,原则上应认定为严重不良行为。
3)、上述情形外的不良行为记录,可认定为一般不良行为。
4)、不良行为公示未明确公示期限的,自发文之日起界定为一年。
3、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提供的有关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实,有关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无法提供原件核实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发文部门盖章确认。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其他要求:
(1)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投标报名表和达到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所有资料(一式三份且按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并出示原件。
(2)标后管理按舟政办发【2014】114号文件《舟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标后管理规定》执行。
(3)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按舟建发【2017】108号文件《舟山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二、有意向者请于2017年8月 11 日至 8 月17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到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到16时30分到嵊泗县招投标中心交易大厅(嵊泗县菜园镇育才路4号 )报名,逾期不候,节假日不予受理。
三、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人民币(含电子光盘费200元),售后不退。
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580-2265251、15906809101 传真:0580-2265251
联系人:吴小清
□市属 □定海区 □普陀区 □岱山县 ■嵊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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