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广西三维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天等县环保局废弃场地污染修复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天等县环保局
二、项目名称:天等县环保局废弃场地污染修复工程(一期)
三、项目编号:GXSW20170525
四、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招标内容:天等县环保局废弃场地污染修复工程,包含施工修复方案设计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施工修复方案、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说明)。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三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
3.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
1.发售时间: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6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工作日)。
2.发售地点:广西三维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金州路25号(太平洋世纪广场)A座1107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不含修复方案资料),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售后不退。
4.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前往购买:⑴介绍信原件;⑵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如三证合一不用);⑷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⑸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⑹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⑺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⑻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彩色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遇年检证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至我中心(南宁市青秀区金州路25号A座1107室。)购买招标文件。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投标人应于2017年7月11日17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至广西三维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宁市开投支行 银行帐号:2102108509300022947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7年7月12日下午15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三维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金州路25号A座1107室)会议室,并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7月12日15时00分前在广西三维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金州路25号A座1107室)会议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十二、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gxcic.net/)
十三、代理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三维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公单)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农工 联系电话:0771-5760054 传真:0771-5558180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州路25号(太平洋世纪广场)A座1107室
日期:2017年6月22日
业主单位:天等县环保局(盖公单)
单位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15977197898
单位地址:天等县天等镇天宝南路2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