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沪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8年江宁路街道垃圾分类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有年检合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4)在本市具有固定的场所可开展预防服务活动和提供服务的相关专业人员;5)本次磋商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8年江宁路街道垃圾分类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121-237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5-17-6152100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江宁路街道生活垃圾减量绿色账户项目进行策划与推进。(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 5、交付地址:由委托方指定 6、交付日期:由委托方指定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460000.00元(国库资金:46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8-01-25 18: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2-01 18: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如不是三证合一请分别上传三证)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信用中国”截图及3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以上上传的资料若是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年1月25日至2018年2月1日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如需报名审核填写相关材料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8-02-06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8-02-06 13: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陕西北路917号3楼会议室 2、磋商地点:静安区陕西北路917号3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响应文件副本三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投标单位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报名材料成功后须于2018年1月25日至2018年2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双休日除外,并请事先电话确认)前往上海沪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和购买磋商文件。逾期未进行现场提交和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则不接受报名,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现场需提交的资料:报名时上传的资料。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提交地点:静安区陕西北路917号218室。标书费售价均为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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