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上海浦东新区有机质固废处理厂运输服务(2018年度)(以下简称“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上海浦东环保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单位”)委托,兹邀请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就本项目进行投标,择优选择服务单位。
2、工程概况
2.1工程概况:
上海浦东新区有机质固废处理厂,设计餐饮垃圾处理量200吨/天 ,厨余100吨/天,场内渣料外运是生产运行的辅助工作。
日常渣料外运工作范围:预处理车间出渣间(3间)渣料外运、脱泥车间(1间)渣料外运、厂内零星排渣配合外运,渣料统一运至黎明焚烧厂相应指定地点处理。
2.2服务周期:本项目维护周期为 12 个月,自2018 年4月1日起,至自2019年3月31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竞选内容在经营范围内(生活垃圾运输及收集等),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含500万)人民币(有年检);
2)具有类似或同类工程生活垃圾运输业绩(“类似工程”指承担过垃圾运输工作,“同类工程”指承担过垃圾焚烧厂或其他垃圾处理运输工作,上述业绩以合同证明文件为准);
3) 车辆驾驶员资质要求:(1)驾驶证B照或以上(含B照);(2)同类运输工作驾龄:3年以上(含3年);(3)年龄:30—50岁;
4)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对本项目有兴趣的单位,可于2018年 1 月 23 日-2018年 1 月 27 日,工作日9:0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原件查验后当场退还)至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市吴中路1779号综合楼304室)购买招标文件,文件费用: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2 月 13 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上海市大连西路617号明耀大厦10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上海浦东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吴中路1779号综合楼304室
联系人:费刚、龚洁璐
联系电话:13918160720、13564307927
传真:021-26030100-504390
邮箱:yicelian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