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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镇雄县罗坎镇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二次)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9-13 18:16  环保联盟   浏览次数:197
内容摘要: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镇雄县罗坎镇污水处理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省级补助资金及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雄县罗坎镇污水处理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省级补助资金及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镇雄县罗坎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广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镇雄县罗坎镇污水处理工程

(2)建设单位:镇雄县罗坎镇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镇雄县罗坎镇

(4)建设规模:新建日处理规模为150m3的污水处理站1座;新建DN300钢带HDPE污水管道1899m、Φ700污水检查井(砼)103座、Φ700污水沉泥井(砼)41座;改造、清掏排水沟1754m(其中,沟宽B=300mm长度为1493m,沟宽B=500mm长度为261m);新建规格为380×680的混凝土雨水口95个

(5)计划投资:约290.6万元

(6)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

(7)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8)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9)招标范围: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年检合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下同)资格: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且承担过至少一个中标金额300万元以上的同类工程业绩,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必须配备一名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根据云政发﹝2015﹞5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中标后须将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资格证交项目业主保管,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

3.3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劣迹,未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职业犯罪记录,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以后投标人向检察院申请开具并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7省外企业须具备有效的《云南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

3.8 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并经我市劳动监察部门核实签字盖章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原件),时限要求为近3年,对不能提交证明材料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须知》下载地址:http://www.zthrss.gov.cn/Pages_8_10907.aspx)

4.相关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2018年1月26日09:00 至2018年2月1日17:0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发售地点:镇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服务室(镇雄县乌峰镇中山路)。招标文件每套1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若已完成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1项同类工程业绩证明原件(包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彩色打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拟派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含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被授权人),公司注册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并经我市劳动监察部门核实签字盖章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原件,省外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云南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原件,承诺书(承诺书需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承诺内容为:①公司提交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②如公司中标保证在项目所在地按相关要求成立项目部,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并派项目经理全程常驻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全部属于本公司注册员工,人员证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由代理公司替业主方收取,若不能提供证件资料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签订施工合同后查实提供证件资料不实或不能按要求派驻相关人员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件),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劳动合同、(2017年1月至2017年11月) 任意三个月其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及社会保障卡原件供查验,并提交加盖企业公章(鲜章)的上述资料扫描彩色打印件一套及资质证书副本扫描彩色打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到场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2月26日14:30至15:00时止;地点:镇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厅(镇雄县乌峰镇中山路)。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可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开标,且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投标企业人员,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可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能按时到场或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招标人不予接受其投标。

5.投标保证金交纳信息

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须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出,必须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交纳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8日17:30时;投标保证金交纳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镇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镇雄县建设街支行

银行账号:5300 1637 7510 5100 2346

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万伍仟元整

备注:各投标人投标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一份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中心备案;各投标人严格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导致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ynggzyxx.gov.cn)、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ztggzyjy.zt.gov.cn)、镇雄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gcjsxxgk.yn.gov.cn)上发布,发布时间为2018年1月25日。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雄县罗坎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镇雄县罗坎镇

邮    编:657211

联系 人:刘师

电    话:18388777159

 

招标代理:云南广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昭通市昭阳区凤霞路农业局新楼五楼

邮    编:657000

联系 人:朱师

电    话:17587077776 0870-2222036


 
原文标题:云南省镇雄县罗坎镇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二次)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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