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请登录  |  免费注册
环保联盟网首页       会员中心       客服热线:029-88855575

环保联盟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中标 » 中标信息 » 正文

辽宁省抚顺市海新河污水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9-13 08:19  环保联盟   浏览次数:185
内容摘要:工程编号21042520171225525工程名称抚顺市海新河污水治理工程标段编号G2104252017122552511440364标段名称抚顺市海新河污水治理
工程编号 21042520171225525 工程名称 抚顺市海新河污水治理工程
标段编号 G2104252017122552511440364 标段名称 抚顺市海新河污水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 抚顺市城市管理局 填报单位 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日期 2018年01月24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18年01月26日
项目所在区域 抚顺市·石化新城 建设地点 抚顺市东洲区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中标金额
沈阳市第二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张连福 项目经理 00034235 16918148.6200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沈阳市第二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大连三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中宇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 16918148.62 16831186.49 17178919.40
工程工期 51 天 51 天 51 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特级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
评审得分 96.46 93.62 92.94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说明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选择【全省平台】登陆
3.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4.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5.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原文标题:辽宁省抚顺市海新河污水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招中标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招中标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