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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水处理系统药剂总包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9-13 07:06  环保联盟   浏览次数:216
内容摘要:1.招标条件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项目编号:BD-QH-1801-C07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BD-QH-1801-C07-B-027

2.项目概况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水处理系统药剂总包项目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名称

技术标准及要求

最高限价
  (不含税包到总价 元 )

保证金(元)

计划执行工期

备注

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水处理系统药剂总包

详见附件

850000

10000

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不含税包到价。货到并验收合格后,开具17%增值税发票后,按资金计划付款(承兑)。

总承包涵盖生物脱酚系统、除盐水系统、深度处理系统所用药剂:PAC、PAM(阳离子)、PAM(阴离子)、次氯酸钠、阻垢剂、亚硫酸氢钠、非氧化性杀菌剂、EDTA-4Na、十二烷基苯磺酸钠、一水柠檬酸、六聚磷酸钠、磷酸氢二钠、聚合硫酸铁、氨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为水处理剂生产商(制造商)且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3.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3 须提供在至少在2家以上同行业均连续使用1年以上的同类产品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须提供反渗透系统化学品(阻垢剂、反渗透系统专用非氧化性杀菌剂、反渗透系统专用清洗保护剂等)应用案例的情况证明。有效的情况证明文件必须是反渗透系统化学品(阻垢剂、反渗透系统专用非氧化性杀菌剂、反渗透系统专用清洗保护剂等)应用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是反渗透系统化学品(阻垢剂、反渗透系统专用非氧化性杀菌剂、反渗透系统专用清洗保护剂等)应用的运行控制方案和使用单位出具的应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须提供使用单位的联系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1月30 日(北京时间每日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售价: 每标段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汇至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50852740217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中桥支行

4.3.1现场方式:

需提供以下资料:

4.3.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2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3.1.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5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首次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到包钢招标中心301房间报名登记后,通过银行转账或现场POS机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

4.3.2邮件方式:

邮件发送至:bgzbzx01@163.com

需提供以下资料(电子扫描件):

4.3.2.1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通过“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常用表格模板中下载)

4.3.2.2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5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

4.3.2.6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首次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项目概况

5.1投标保证金账号:

户    名: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中桥支行

账    号:154052737872

5.2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汇入投标保证金时,请在“银行汇款凭证”用途、摘要处填写参与本次投标项目的编号。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将填写准确、完整的《退还投标保证金登记表》及银行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随投标函(报价清单表)密封在一包内提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8年2月1日9时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401房间。

6.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派专人递交至上述地点,谢绝邮寄。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包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ep.btsteel.com)等上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模板下载)提交至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409房间。电话:0472-2189623,电子邮箱:zbyybidding@163.com。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黑柳子工业园

联 系 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0478-7937986

招标机构: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联 系 人: 王先生(文件售卖)              0472-2189621

王先生(项目咨询)              0472-2189627

传    真: 0472-2189623

电子邮件: bgzbzx@163.com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3 日

 
原文标题: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水处理系统药剂总包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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