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7】148号文、穗南发改项目【2017】166号文、穗南发改项目【2017】99号文、穗南发改项目【2016】285号文批准,且项目资金已到位,大岗镇第四批村居环境完善和提升工程实行代建制,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根据有关法规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16]504号),现通过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建设管理(代建)单位,邀请有投标意向的投标申请人报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020-84994111
二、招标代理:广东建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71162200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联系电话:020-39910644
三、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大岗镇第四批村居环境完善和提升工程建设管理(代建)服务
6031.62万元,其中:
1)庙贝公园二期及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周边环境升级改造工程:庙贝公园二期位于庙贝公园旁空置地块,新建公园部分铺设地面约2500平方米,同时种植树木,增加健身步道等。社区服务中心周边计划重新铺设广场砖约1500平方米,同时增加景观绿化,对现有面积约420平方米的篮球场进行升级改造,另外对S111省道到卫生站路段进行绿化景观提升等,总投资为477.26万元。
2)北流村公园建设工程:新建公园面积约2600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铺砌地面、种植绿化、修建避雨凉亭、景观水塘及公厕、配套健身器材等,总投资为490万元。
3)庙贝人家路(庙贝渡头旁道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对庙贝村人家路改造,土路面改造为混凝土路面,道路长约20千米,宽2.5value="3" unitname="米">-3米,三庙路延长段新建污水管道,长约value="1105" 米="米">1105米,总投资约2100万元,工程建设费用为1741.61万元。
4)东平路北流村段沿线环境整治工程:该项目对潭州滘沿岸1.3公里房屋外墙装饰面改造提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墙面铲除抹灰层约5575.9平方米后重新抹灰喷涂,现有金属门除锈后重新刷漆,拆除破损墙体后重砌实心砖墙,周围环境整治等,总投资约600万元,工程建设费用为482.9万元。
5)繁荣路与豪岗大道交叉口改造工程:项目对繁荣路与豪岗大道交叉口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现状车行道加铺沥青罩面,交叉口进行渠化改造,新建树池及中央防护栏,人行道采用花岗岩人行砖及路缘石进行升级改造,增加非机动车道,局部设置雨污水管道并更换管道井盖,改造标志线及交叉口信号灯控,中央绿化带及平交渠化岛进行绿化升级改造。项目总投资2364.36万元
4、项目估算投资:约6031.62万元。
92.29万元,发包内容为实施以上五个工程的建设全过程的项目管理,项目管理服务费的计费基数暂定为项目总投资6031.62万元。最终以财政投资评审审定的工程概算为计费基数,按财政部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16】504号文)计取,按各项目单独计算下浮10%并按投标下浮率下浮后结算。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项目代建管理工作内容: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进行项目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前期方案策划、为业主提供前期报建、设计管理、监理管理、管线迁移等工作的协调和管理、招标管理、施工项目管理、档案管理、结算初审等服务,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合同、信息等管理工作,以及包括以下几点:
1、负责组织建设过程中的设计施工交底和技术协调;
2、负责项目招标过程中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签证变更、结算、决算等有关的造价审核及控制工作。
3、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投资管理、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协调各方关系、建设档案和信息管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
4、负责组织竣工验收等工作,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竣工结(决)算书,协助编制财务结(决)算报告;配合审计,向招标人和城建档案部门移交竣工档案资料;
5、负责办理项目总体竣工验收及移交手续。
6、负责产权办理并移交使用人,负责工程保修期管理和项目后评估等。
五、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1 月19日00时00分至 2018 年1月23日23时59分。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历天。
六、投标报名、发售招标文件、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1月24日至2018 年1月30日
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二楼报名窗口。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工作日。
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备标时间不少于20天。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报名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3. 投标担保、招标文件费用:
(1)投标担保: 1 万元。
(2)每标段招标文件费500元/套;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并开据收款收据。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按附件一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公函》;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2、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的企业,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一项或多项资质。
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项目代建(项目管理)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总投资额以合同为准。
注: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方式确认:①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②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效建筑市场确认。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自2017年12月前6个月或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
投标报名前,投标单位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未在招标公告第八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九、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该项目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020-84994111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豪岗大道13号
十二、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四、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广东建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一七年十二月日
附件一投标申请公函
致:招标人
按照《招标公告 》对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我们递交有关资格审查的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们参加(工程名称)的投标资格。
此申请是(单位名称)以(人名)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
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理解招标人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需由招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申请人名称:(盖章)
年月日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工程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
二、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注:诚信档案应在有效期内。
三、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四、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招标文件编写。
六、本公司承诺,一旦我公司中标,若经招标人查实三年内有行贿记录,将自愿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法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企业公章)
年月日
附件:
招标公告(大岗镇第四批村居环境完善和提升工程)20171130.doc
招标文件(大岗镇第四批村居环境完善和提升工程)20171130.doc
05-04 区发改局关于东平路北流处段沿线环境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1).pdf
06-09 发改局关于庙贝公园二期及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周边环境升级改造和北流村公园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pdf
11-23 发改局关于繁荣路于豪岗大道交叉口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pdf
06-16 发改局关于南沙区大岗镇庙贝人家路(庙贝渡头旁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