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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污水处理站委托管理项目(包4)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9-12 14:30  环保联盟   浏览次数:236
内容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污水处理站委托管理项目(包4)

      医院项目编号: 2017-HJ 海军大长海 -10056/04

  招标编号:20170620

2、招标内容:污水处理站委托管理(含传染科污水处理站),包括污水处理站的日常管理与操作,环保及疾控排水监测、清淤固废处理、设备的维修保养等内容。

3、服务期限:三年(一年一签,考核不合格立即终止合同)。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或省、市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资质证书;

3、 近三年内(2015年1月起)有与本项目类似业绩;

4、 在上海地区拥有固定营业场所及常驻人员;

5、 投标人需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提供近三年内(2015年1月起)有与本项目类似业绩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投标人需提供上海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房产证或房产租赁合同);

(5)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加盖公章,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6)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开具或网上(通过在沪建设工程企业电子版《企业诚信手册》查询有无行贿犯罪记录)打印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注:1)以上提交的资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2)投标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应以中文为准,如果因为语言误差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凡愿参加此次招标的供货商,请于2018年1月17日-1月24日9:3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代理单位(东汉阳路285号)洽购招标文件。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须交招标资料费人民币500元,凡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前来报名或提供的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8年2月8日上午10:00时

投标及开标地址:长海路168号长海医院15号楼临床教学中心二楼第四教室

六、联系方式

代理单位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汉阳路285号

联 系 人:张莹

电    话:65373737*602    

  E-mail: zbb_cjhzx@126.com


 
原文标题:上海市污水处理站委托管理项目(包4)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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