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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项目二次变更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2-22 14:54  环保联盟   浏览次数:243
内容摘要:招标编号:招标编码:CBL_20180927_6039779784612916开标时间: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资金来源: 其他南阳市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80927_6039779784612916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南阳市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项目二次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南阳市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项目

二、项目编号:NYZJCS-2018-005

三、变更内容

1、原招标公告中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其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2、投标人需具备挥发性有机废气监测业务能力,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认证证书;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一份,需提供合同和检测报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6、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7、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合格的截图,若查询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投标报名:

1、有意报名的投标单位,请携带以下资料参加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CMA认证证书;(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 (4)类似业绩;(5)财务审计报告;(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7)企业开户许可证;(8)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查询截图;(9)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审核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

现变更为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其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2、投标人通过省级以上(含省级)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资质认证,具备环境空气和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业务能力,并具有固定的实验场所;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4、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合格的截图,若查询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投标报名:

1、有意报名的投标单位,请携带以下资料参加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资质认证证书;(3)固定实验场所的租房协议或房产证;(4)近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5)企业开户许可证;(6)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查询截图;(7)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审核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阳市环境监测站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377-61388179

地    址:南阳市张衡路与南都路交叉口

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7—60880048

地    址:郑州市建设路与秦岭路西北角西元国际广场东塔九楼



 
原文标题:南阳市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项目二次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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