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招标编码:CBL_20180925_101296774 |
开标时间:2018-10-17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招标代理: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人: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 |
资金来源: 其它 |
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污水厂格栅机更新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ZQH-ZB-2018621G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污水厂格栅机更新项目已批准采购,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2、基本描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污水厂格栅机更新项目。
2.2招标范围:购买并安装耙齿回转式格栅机2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3交货期:2018年11月1日开工,2018年11月30日竣工。
2.4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2.5交货地点:长春市用户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具备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有投标产品的供应、安装及售后服务的能力、且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格: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或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3.4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9月29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报名,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报名。
4.2参与投标的企业可以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进行网上报名,同时须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电话确认报名资料是否合格,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注:所有相关复印件须清晰易于辨认,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9月29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7日13时30 分,地点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119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
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丰越大路499号
联 系 人:梁晓宇
联系电话:0431-81505678-500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张锦云、孙英男
联系电话:0431-89694069
传 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VIP.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 号:010101201090115749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