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包头市九原区麻池镇东壕口村采购污水处理设备项目 |
采购编号: |
NMGHD-HW-2018023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 2、投标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财务及信誉良好; 3、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污水处理设备销售代理商或生产厂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招标内容,同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内容; 5、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
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贰份(盖投标企业公章): |
1、企业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3、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
2018年9月4日上午10:00(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
2018年9月11日上午10:00(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除外) |
获取文件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沼潭东路总部经济园E21-101-2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500.00元/套,售后不退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8年9月18日09时30分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
开标时间: |
2018年9月18日09时30分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九原区城乡统筹促进服务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恒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沼潭东路总部经济园E21-101-2 |
经办人名称: |
解姣 |
联系电话: |
0472-68881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