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平阳县昆阳镇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重),招标人为平阳县昆阳镇人民政府,委托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进行招标代理,于2018年8月30日09:30(北京时间)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18年9月3日始3个工作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序号 |
中标候选人 |
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工期 |
质量 |
1 |
(牵)郑州华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平阳铮盛建设有限公司 |
28356351 |
袁书印 |
400日历天 |
合格 |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存在原因 |
不符合评标办法的条款 |
1 |
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施工业绩材料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一个单项工程铺设HDPE土工膜面积不小于5万平方米的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报告(四方盖章)” |
招标文件P24第3.1.1条款第(5)点 |
2 |
浙江国丰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国丰集团有限公司与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两家单位所递交的商务标中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定额套价子目及数量均异常一致 |
招标文件P27第3.2.1详细评审条款第(9)点 |
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人:平阳县昆阳镇人民政府
电话:0577-63882651
监督投诉部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督查科
电话:0577-63193059
附未中标单位名称:
浙江省东阳市市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宇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国丰集团有限公司 |
江西金峰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恒川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上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四川正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中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丰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