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磋商条件:
本项目“蒙自市人民医院一期工程污水处理改造项目”已由蒙自市人民医院院长办公会会议决定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磋商,招标人为“蒙自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为自筹,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蒙自市人民医院的委托,拟对本项目进行公开磋商,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磋商申请人提出磋商申请。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项目编号:云鑫招字2018-3-280;
2.2建设地点:蒙自市天马路89号;
2.3计划投资:150万元;
2.4工期要求:4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蒙自市人民医院一期工程污水处理改造项目的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等内容,具体施工内容参照原施工图设计,根据实际需求进行二次深化设计,通过院方评审后进行施工,以实际完成的项目内容及工程量,经招标人委托的全过程审计跟踪方审核,按委托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意见书或审计报告为最终决算依据;
2.6后续服务: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须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验收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磋商要求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3.2省外企业具备有效的入滇备案证或已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云建建[2015]342号文)管理规定进行企业资质信息登记,并提供相关登记备案资料。
3.3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各磋商申请人请于2018年08月27日至2018年08月3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蒙自市红河州工业园区1号路南湖花园小区2幢7号商铺)持单位介绍信购买磋商文件。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以上资料请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5.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6.磋商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单位。
收款单位: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
开 户 行:富滇银行红河州个旧市支行
账 号:980041010000014313
7.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7.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09月06日09: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蒙自市红河州工业园区1号路南湖花园小区2幢8号商铺)。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蒙自市人民医院
地 址:蒙自市天马路89号
法人或授权人签章:杨双赋
联系人:杨耀
电 话:13988098772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红河州工业园区1号路南湖花园小区2幢7号商铺
法人或授权人签章:官华
联系人:俞茜
电 话:13908731232
传 真:0873-3720719-806
2018年0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