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拉西瓦水电站污水处理系统改造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项目概况
目前,拉西瓦水电站在其前方(生产厂房)和后方(办公生活区)均设置有日处理污水能力为12m³和240m³污水处理系统,但前方(生产厂房)污水处理系统自2009年建成以来,至今都无法投入正常使用,致使一直以来都不能满足污水处理及二次利用的相关要求;后方(办公生活区)污水处理系统,虽于2002年开始投入使用,但随着运行时间的增长,该系统中的部分污水处理设备已老化和损坏,系统已无法保证其正常使用,同时,由于该系统缺少相应的配套设施,致使即便经处理后的清水亦无法达到二次利用的相关要求;站区坝顶左岸武警值班室、右低线武警值班室,虽在室外设置有化粪池,但未设置污水处理站(设施);垭口消防楼未设置化粪池。
根据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最新要求,为提高黄河流域治污防治水平,需对站区范围内产生的污水进行净化处理,以达到城镇污水排放标准。
本项目拟对电站前方(生产厂房)和后方(办公生活区)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改造。通过改造,使前方(生产厂房)和后方(办公生活区)的污水处理能力更加合理,分别达到20m³和150m³日处理污水量即可;同时,使电站各处的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另外,充分利用站区现有蓄水池,对站区内灌溉管网进行改造,实现处理后的清水二次利用,进一步满足“零”排放要求;对副厂房污水泵房送排风系统进行功能完善。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 招标范围
拉西瓦水电站污水处理系统改造EPC总承包。
1.2.2主要工作内容:
(1)对生产、生活区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改造设计,包括(但不限于):
1)方案设计;
2)系统改造初步设计;
3)施工图设计。
(2)系统改造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与供货;
1)办公生活区按150m3污水处理量,对改造所需污水处理设备进行选型设计、采购与供货;
2)生产厂房按20m3污水处理量,对改造所需污水处理设备进行选型设计、采购与供货;
(3)办公生活区、生产厂房污水处理站拆除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拆除办公区域污水处理系统机电设备和现有污水处理装置。包括:
a、缺氧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沉淀、消毒、淤泥池(材质为玻璃钢)等,数量共计10个,单体尺寸为:长12m,直径3m,上部覆土层厚度1.2m;
b、各功能池之间的原有连接管路为DN150出水管路长120米,DN125管路长41米,DN150曝气管路长140米。
2)拆除右岸低线交通洞中的整体式污水处理设备(0.5m³/h,日处理污水量约为12m³)1套和电气控制柜1面。
(4)污水站土建改造施工
1)办公生活区
a、对现有1300m³污水调节池进行改造,根据需求采用混凝土隔离出集水池、调节池、缺氧水解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淤泥池和MBR膜组等污水处理功能区。
b、在现污水处理站值班室处修建一座污水处理(水泵、风机、加药等)设备间,设备间建筑结构为砖混,建筑面积约为30m²,高度根据设备选型由设计确定,满足设备检修、维护。
c、按照生活区19.37万m²绿化面积敷设喷灌管网,按规范设置接口阀,砌筑阀门井,安装喷灌装置(喷灌管材采用UPVC)。
d、将处理达标后的水,在夏季主要用于绿化灌溉,在冬季则利用排水管送至垭口水厂5000m³×2的平流池内储存,满足冬季清水收集功能。其管路敷设采用明、暗结合,敷设长度约3.0km,其中明管段约1km,保温材料选用新型覆铝铂聚乙烯保温材料;暗管段约2km,埋深不小于1.2m。并根据实地高程、距离选择合适的水泵扬程。
2)生产厂房
a、右低线调节池内污水,选择DN50焊接钢管与右低线武警哨位化粪池对接,钢管长度约3.0km,采用明管敷设,保温材料选用新型覆铝铂聚乙烯保温材料;。
b、在右低线武警哨位附近新建一座砖混结构、面积约为50m²(建筑物高度由设计根据选择设备的高度确定)的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室内面积应满足污水处理机电设备的维修。
c、新建污水处理站室外需进行装饰,装饰效果与武警值班室相同。
d、在新建污水处理站外部另建一座100 m³钢筋混凝土清水池,池内安装两台潜污泵(潜污泵扬程由设计确定),潜污泵后部安装焊接钢管2.5Km接引至右岸绿化带(约3万平米),并安装喷灌装置(喷灌管材采用UPVC)。
3)在垭口消防队新建一座50m³左右钢筋混凝土化粪池。
4)对副厂房污水泵房送排风系统进行完善,在▽2238.50污水泵房设计安装送排风系统,以排除副厂房卫生间及污水泵房产生的异味。
(5)系统改造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6)对改造后的污水处理系统各设备、设施、管线等,按《国家电投安全目视化管理指南》的规定,制作并安装标识标牌及警示牌;
(7)参与本项目发包方组织的项目改造各阶段验收;
(8)及时搜集项目EPC总承包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档案、资料,并按发包方档案管理规定,及时完成项目档案归档、整理、组卷、移交以及档案验收的相关要求,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移交;
(9)负责办理并取得改造后的污水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的检测报告。
(10)参加发包方组织召开的设计联络会。
(11)负责办理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对本改造项目的报备和验收;
(12)对发包方人员进行使用、维护等培训。
1.2.3 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项目实施地点:青海省海南州贵德县拉西瓦水电站污水处理系统改造工地。
项目工期:总项目工期为合同签订后15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方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改造项目所需资金,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如下资质之一的企业:
(1)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可从事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的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应提供近5年内所承担的、已完工的至少2项环保工程新建或改造项目的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8月24日
1.7.2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8月30日 17:30时截止
1.7.3发售时间:2018年8月27日~2018年8月31日 8:30~11:30,14:30~17:30
1.7.4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招标办公室二
1.7.5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18年9月3日9:30时在拉西瓦发电分公司办公楼门前集合,由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所需交通工具及费用自行解决。
联系人:姚浩电话:13897047893
1.9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18年9月17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开标室。
1.10其它
1.10.1 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原件,招标方和投标方各一份)。
1.10.2 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10.3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经济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1.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1.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招标办公室二
联系人:范慧琴
电话:0971-6322921
传真:0971-6322921
电子邮箱:zbb6322920@163.com
邮编:810008
1.12.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号:4000 5416 4105 017
联系电话:0971-6322918
联系人:宋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