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洪江市托口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及污水管网改造EPC项目 已由洪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洪发改[2018]5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洪江市托口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及污水管网改造EPC项目
2.2建设地点:洪江市托口镇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一座日处理3500吨的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进水泵房、新增潜水泵2台、新建旋流沉砂器、新建改良A2/0生化池、新建幅流式沉淀池、新建综合楼一座及新建管网3.61公里等。对原日处理1300吨污水处理厂提标:更换原旋流沉砂器、在原沉淀池后增设一个微絮凝池和过滤池、对原生化池的厌氧、缺氧和好氧池进行调整、在原生化池厌氧段增设潜水搅拌器4台等(具体以技术方案要求的内容为准)。提标扩容后,日处理污水量4800吨;项目总投资估算为约1800万元,本次招标金额为1653万元(含勘察设计费、工程费和设备采购费等,具体以财政评审为准)。
2.4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勘察、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保修等工作内容(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2.5质量等级:(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满足现行的市政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方案设计;(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3)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出水水质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6计划工期:90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要求(含设计阶段)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经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且过了公示期的方为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或中级及以上环境工程师资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项目部主要人员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且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8年2月至2018年7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3.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所在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证明;
3.5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设计、施工质量事故等情况;
3.6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保证金必须从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在规定时间前汇至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专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银行进账单用途栏注明是“洪江市托口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及污水管网改造EPC项目”,递交投标保证金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保证金开户名称: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银 行:建行城东支行
5.2投标人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hua.gov.cn/ )选择“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3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6.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申请人需到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才能完成登入软件及后续操作。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窗口电话:0745-2719307。
6.2 CA办理成功的投标单位,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登入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网站办理。
6.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8月22日至2018年8月2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止(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自行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hua.gov.cn/)选择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登陆并在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其他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到业主处领取(如有因未领取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4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
6.6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的要求进行,并接受行业监督机构和相关招投标监督机构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洪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及电话:欧先生 0745-7736183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迎丰中路415号老检察院420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745-2380866 18774557065
行政监督:洪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0745-7736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