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已具备采购条件,彰武县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经彰武县人民政府授权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文)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2018.FXJY.ZB.024-1
2、项目名称:彰武县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3、项目授权主体:彰武县人民政府
4、项目实施机构:彰武县环境保护局
5、项目背景: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彰武县城市基础设施领域的应用,进一步创新投融资体制,提升城市基础设施的运维绩效水平,彰武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彰武县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授权彰武县环境保护局作为项目发起人,具体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采购工作。
6、项目地点:彰武县利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院内及彰武县利源污水处理厂西侧。
7、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存量加新建项目,一个存量污水处理厂和一个新建污水处理厂。
(1)彰武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处理规模为2万吨/天,污水管网长度为5.50km。
(2)彰武县利源污水处理厂工程:处理规模为2万吨/天(已运行)。
8、投资规模:本工程总投资为16000.58万元,流动资金借款150.83万元,投资中长期借款11200.00万元,自有资金4649.75万元。
9、项目合作期:项目合作期为25年,其中新建彰武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期为2018 年8月-2020年8月,共二年。另外在第 2026 年建设彰武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的二沉池土建及二期设备。彰武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运营期为 2020 年 8月-2043 年 8 月,共23年;彰武县利源污水处理厂运营期为2018年8月-2043年8 月,共25年。
10、合作范围:本项目彰武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为新建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下的BOT(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方式运作,彰武县利源污水处理厂为已有污水厂,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下的TOT(移交—运营—移交,TRANSFER-OPERATE-TRANSFER)方式运作。
11、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二、申请人(即社会资本方,下同)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
(1)申请人的可用授信额度不少于本项目投资额的80%,以授信合同或银行出具的证明批复文件或用于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为准。若申请人为联合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资料为准(仅限提供一家银行证明资料)。
(2)截至2016年底,申请人企业净资产1.0亿元人民币以上,以经审计的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为准,若申请人为联合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资料为准。
4、资质要求:
申请人或由其控股的子公司(股权51%及以上,需提供股权关系文件)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申请人在职员工,近1年(2017年1月至今)正常缴纳社保,应具备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并注册在本单位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级)、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实施本项目工程时无其他在建工程且已实施项目无不良记录。申请人为联合体的,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资料为准。
5、信誉要求: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的规定,本次采购要求申请人及其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信息查询的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②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罚期未满,信用信息查询的渠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需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采购人将核实申请人提供信息,以资格预审评审小组评审申请文件时上述网站所示最新查询结果为准。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至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期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申请人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至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期间)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况,且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阜新市禁止进入阜新市政府采购市场。
6、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申请人具有污水处理PPP业绩一项,具有一定的运营保障能力,申请人以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7、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企业2017年1月至今缴纳的完税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8、申请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申请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至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期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为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10、申请人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11、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成员不超2家。若以联合体方式参与,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牵头人、出资义务承担方及出资比例(牵头人出资额不能低于政府方出资额)、施工义务承担方等。其中,出资义务承担方中应明确主要出资人,主要出资人对其余出资人的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社会资本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并递交。
三、资格预审方法:
资格预审方式:合格制。
四、资格预审报名和资格预审文件领取
1、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报名方式。
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可在2018年08月07日至2018年08月2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至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阜新市细河区民族街8号)407室进行报名。同时提交以下材料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①申请人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
②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申请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申请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申请人近三年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⑤申请人可用授信额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⑥申请人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人公章,原件备查。
2、售价: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申请人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而从其它途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其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由资格预审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持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送达。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为一式五份 (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一并于2018年08月30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送达至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开标室(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99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副本统一封装、密封提交。封口处应贴上封条,启封处加盖资格预审申请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封皮上清楚注明资格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资格预审申请人的名称和通讯地址,并注明“评审时启封”字样。
六、有关本项目采购的其它事宜
1、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阜新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必须首先完成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网址:http://www.ccgp-fuxin.gov.cn,详细参考阜新市政府采购网: “首页-重要通知-阜新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2、未详事宜可咨询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所列内容最终以正式采购文件为准。
3、资格预审合格后购买项目采购文件的费用及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4、此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代理机构。
七、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阜新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fuxin.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彰武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彰武县彰武镇建设街
联系人:颜女士
电 话:0418-6949055
代理机构: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新市细河区民族街8号
联系人:马先生、海先生
电 话:0418-2928843、13065306578
传真:0418-2912866
电子邮箱:fxjygszb@163.com
开户行:阜新银行银合支行
账 户: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85000015201110020281
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