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宏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红卫村刘上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对新圩镇红卫村刘屋村民小组50m3d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受理编号:HZHT2018022。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圩镇红卫村刘屋村民小组50m3d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587707.61元。(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四、采购内容:(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农村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50吨/天),包含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其污水收集管网齐全,已接入排水渠,污水只需从排水渠引入污水处理站内即可。
注:
1.投标人应对本项目以包组为单位的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本项目需要提供的外部佐证材料情况:无。
五、投标人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必须具备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必须具有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负责人(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1人;安全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施工员1人;
6、供应商在投标前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9日(工作日的9:00至11:00或14:30至16:30)到惠州市惠城区下埔路14号华商大厦1503室(广东宏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本磋商文件每套/包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经办人需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书)及法人、被受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备查);
2、投标人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含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备查);
3、资质证书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备查);
4、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复印件或继续教育合格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类)复印件;质量检查员、施工员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复印件,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复印件(原件备查);
5、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工商公示信息”的“经营异常信息”和“严重违法信息”的页面相关信息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
八、磋商文件公示时间及提出质疑的要求
(1)磋商文件公示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之内。
(2)提出质疑的要求。参考《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35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若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若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同时出具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的授权文件,并提供法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九、首次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8年8月23日9时30分至10时0分。
十、首次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惠州市惠城区下埔路14号华商大厦1505室。
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包装密封和标注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均不予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
十二、开标评标时间:2018年8月23日10时0分。
十三、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惠城区下埔路14号华商大厦1505室。
本投标邀请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财经报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宏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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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下埔路14号华商大厦150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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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温先生 |
联系电话:0752-2189923 |
采购人: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红卫村刘上经济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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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惠阳新圩镇红卫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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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谢先生 |
联系电话:0752-33322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