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护理院污水处理升级服务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b、拟派建造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其以上资格;c、有效d、具有总部在上海或在上海拥有一定规模的固定分支机构。e、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f、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护理院污水处理升级服务工程
2、招标编号:18-18-z8840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8-18-z8840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护理院污水处理升级服务工程包含土建工程的污水处理池、处理池控制室及安装工程。
5、交付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川南奉公路9672号奉贤区奉城医院老年护理院内
6、交付日期: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暂定为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护理院污水处理升级服务工程。
8、采购预算金额:80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8000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8-08-02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8-08 16:00:00截止,报名如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但需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代替)、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但需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代替);(2)、企业资质证书及注册建造师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8-08-08 16: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南奉公路8519号南方国际大厦21楼B
2、磋商地点:上海市南奉公路8519号南方国际大厦21楼B。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供应商被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参加磋商会议;(2)磋商文件规定需要的提交响应文件及电子文档;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委派被授权代表携带上述需提交的资料至上海市南奉公路8519号南方国际大厦21楼B参加本项目报名,报名验证合格者发售磋商文件,磋商文件1000元/本,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奉贤区奉城医院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川南奉公路9983号 | 地址:上海市南奉公路8519号南方国际大厦21楼B |
邮编:200000 | 邮编:20000 |
联系人:盛春平 | 联系人:季佳倩 |
电话:02157522565 | 电话:02161905159 |
传真:02157522565 | 传真:021619051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