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皋市搬经镇人民政府的如皋市搬经镇人民政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EPC+运维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要资金来源已落实为:上级拨款,现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包人。本项目招标公告由招标人制定,招标人对其真实性负责。
2、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⑴项目地点:如皋市搬经镇;
⑵项目规模:六座污水处理设施以及所附红线图范围内的污水管网及其他配套工程。
⑶工期要求:发出开工令后 60个日历天内完工中标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设计图纸: 捌套,CAD电子图壹套。(合同签订后5日内,承包人应提供捌套图纸报图纸审查部门审图。)
⑷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⑸招标内容:设计及施工一体化招标
⑹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二个标段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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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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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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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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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规模(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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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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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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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王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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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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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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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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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全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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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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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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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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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港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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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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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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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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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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芹界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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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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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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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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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夏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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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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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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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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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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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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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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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⑴ 申请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
1、【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拟选建造师等级: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
5、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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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已超过5年的。
(6) 其他:
1、养老保险证明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的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缴费明细,缴费明细应体现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名称;
2、业绩要求:投标企业 2014年1月1日以来,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得的单份中标通知书大于20吨/日(含)以上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业绩。(含流标项目。时间、金额、项目类别均以经招投标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的且加盖备案章的中标通知书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招标。
1、 联合体牵头单位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联合体组成单位资质: 【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
2、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
3、联合体业绩要求(需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投标企业 2014年1月1日以来,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得的单份中标通知书大于20吨/日(含)以上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业绩。(含流标项目。时间、金额、项目类别均以经招投标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的且加盖备案章的中标通知书为)。
4、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对联合体投标规定的其他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原则上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7)申请人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已完成CA证书和电子签章锁在南通地区的网上注册,且已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库的网上审核。
特别提醒:相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6、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评标法,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时间为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8月14日。
8、疑问、修改、补充的提出与获取:
⑴提出方式: 将疑问电子档(采用office2003以上版本编辑,不标注单位名称,仅标注疑问项目名称)发送至rgztb@126.com电子邮箱,未疑问的视同认可。
⑵提出截止时间: 2018 年8月4日 9时前提交;
⑶获取方式: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其他交易-工程类其他项目-变更公告”栏目自行下载;
⑷获取时间: 2018年8月4日15时后获取;
9、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金额:
⑴形式:由企业基本帐户出具的银行汇票
⑵缴纳户名: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⑶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如皋支行营业部
⑷账号:32001647236052513300
⑸金额:贰万元整/投标单位。
10、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⑴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⑵递交地点:如皋市民服务中心C区三楼9号服务窗口
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8月14日 9:00 。
⑷逾期送达至“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各投标申请人应于2018年8月14日9:00 至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区开标室准时参加开标。
12、本项目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个小时内至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缴纳投标报名费。
13、本招标公告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公告及招标文件所称“近ⅩⅩⅩ年”、“ⅩⅩⅩ年”等均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推算。(如公告发出之日为2017年10月1日,则1年指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10月1日,以此类推)
招标人(公章):如皋市搬经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