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寿区但渡镇等4个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由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7-500115-77-03-009643、2018-500115-77-03-029224、2018-500115-77-03-029222、2018-500115-77-03-029216)备案,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寿区但渡镇等4个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第二次)
2.2建设地点: 长寿区但渡镇、海棠镇、龙河镇、云台镇
2.3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本次招标的4个污水处理厂均为已建项目,目前因处理规模不能满足现有需要、工艺陈旧等原因,导致出水水质不能稳定达标排放,需进行技术改造后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总投资约4187万元。
(2)建设项目情况:但渡镇污水处理厂、海棠镇污水处理厂、龙河镇污水处理厂、云台镇污水处理厂现总处理规模为4150m3/d,改(扩)建后总处理规模5300m3/d,出水排放标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项目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污水处理厂名称 |
现处理规模(m³/d) |
现处理工艺 |
改(扩)建后规模(m³/d) |
改(扩)建后工艺 |
技改后出水标准 |
范围及围合形式 |
备注(交通情况、现有用电负荷及水源情况) |
1 |
但渡镇污水处理厂 |
400 |
厌氧+短程硝化 |
400 |
一体化设备 |
一级A标 |
有围墙,不需新增用地 |
进场道路已硬化,宽约3.5米,长约500米;变压器50KVA,总装容量23KVA;有380V电源和自来水。 |
2 |
海棠镇污水处理厂 |
750 |
AO+硅藻净土 |
1200 |
预处理+A2/O |
一级A标 |
有围墙,不需新增用地 |
进场道路已硬化,宽约3.5米,长约800米;变压器70KVA,总装容量55KVA;有380V电源和自来水。 |
3 |
龙河镇污水处理厂 |
1200 |
AO+硅藻净土 |
1200 |
预处理+A2/O |
一级A标 |
有围墙,不需新增用地 |
进场道路已硬化,宽约3.5米,长约400米;变压器80KVA,总装容量74KVA;有380V电源和自来水。 |
4 |
云台镇污水处理厂 |
1800 |
接触氧化+人工快渗 |
2500 |
预处理+A2/O |
一级A标 |
有围墙,不需新增用地 |
进场道路已硬化,宽约3.5米,长约1500米;变压器50KVA,总装容量35KVA;有380V电源和自来水。 |
2.4项目周期
一、海棠镇污水处理厂、龙河镇污水处理厂、云台镇污水处理厂
(一)建设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
(1)设计工期:60日历天
①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阶段的各项设计工作;
②方案设计成果资料经相关行政审批部门与招标人审核确认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阶段的各项设计工作。(含初步设计概算);
③初步设计成果资料经相关行政审批部门与招标人审核确认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各项设计工作。
(2)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二)调试期限
(1)清水联动调试:10个日历天。
(2)污水处理厂全系统水质达标调试:调试期在当年3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进行的,时限为60日以内;调试期在当年11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期间进行的,时限为90日以内。
二、但渡镇污水处理厂
(一)建设总工期:120日历天。
(1)设计工期:30日历天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各项设计工作(包含施工预算编制);
(2)施工工期:90日历天;
(二)调试期限
(1)清水联动调试:10个日历天。
(2)污水处理厂全系统水质达标调试:调试期在当年3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进行的,时限为60日以内;调试期在当年11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期间进行的,时限为90日以内。
(三)运营服务期:以通过环保验收合格次日起开始计算运营服务期,期限为10年。
2.5招标范围:
一、海棠镇污水处理厂、龙河镇污水处理厂、云台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交钥匙工程),由中标的总承包单位参考方案设计或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建设红线(或原有围墙)范围内的勘察、设计(规划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含所有材料、设施、设备采购安装、单机及清水联动调试)、施工(包含全部土建及安装工程、临时排放措施、装饰装修工程、风貌建设工程、环境绿化工程、配套附属工程、原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拆除、转运、处置,利旧,建构筑物及设施设备的修缮、维修等)、污水处理厂全系统达标排放调试、直至环保验收等专项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后将满足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的污水处理工程整体移交招标人,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以及招标人要求增加的其它工作内容等所有内容,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管控和负责。
(1)设计部分:
包括编制规划方案、初步设计(含概算、临时排放措施)、施工图设计(含编制施工图预算、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深化设计)、设计后期服务(含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服务、调试指导服务,须设常驻现场代表)。
①由中标人负责对气象、水文、环评、水保、地质灾害评估、地形图测量、详细勘察、施工用水、用电等资料进行复核,若需为完成设计、施工需要的其它勘察、环评、地形图等相关工作须经招标人确定后予以实施。
②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方案设计确定的建设规模、进水水质、排放标准、工程内容、投资限额、用地指标、工程量清单等要求,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含厂区内配套管网及相关配套工程、设计审查部门要求增加的专项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艺、电气、自控仪表、暖通、建筑、结构、机械、总图、道桥等),设计内容不产生漏项,设计时进水水质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确定,综合考虑进水水质浓度的因素,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内部审查以及设计外部审查备案及报审等工作。
③按照招标人的建议品牌明确施工图设计中的所有设备材料的详细技术规格及参数等要求。
④中标人的施工图送审图机构审查前,需经招标人内部审查通过。
(2)工程部分:污水处理厂全部土建、安装工程、环境绿化、风貌工程、临时排放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配套附属工程、原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拆除、转运、处置,利旧,建构筑物及设施设备的修缮、维修等,包括但不限于:
①污水处理厂全部土建(含五通一平)、临时排放工程、装饰装修、环境绿化、风貌工程建设、原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拆除、转运、处置,利旧,建构筑物及设施设备的修缮、维修;
②厂区内管网、尾水排放管网;
③施工临时供电、供水、通信工程,道路占用及恢复、青苗补偿;
④工程材料、设备、仪器仪表采购、运输、保管、安装、单机及清水联动调试;
⑤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而必须的供电、供水、通讯、闭路电视及消防等配套工程施工。
⑥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而必须的配套及附属工程(进厂道路、厂区内道路、人行道和停放场地;雨污水及其他管道排放工程;现场公共设施等)。
(3)其它有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①污水处理厂的全系统的达标排放调试;
②调试期水质检测、达标排放及环保验收;
③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工作;
④人员培训等有关服务、运营手册、运营调试方案等资料编制;
⑤协助本项目须发生的相关协调及工程报批、备案等相关手续办理;
(4)完成招标人要求增加的本项目其它工作内容。
二、但渡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的设计、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含其它设备)采购(生产)、运输、吊装、安装,以及本污水处理厂运行需要的相关附属工程建设(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 “长寿区但渡镇污水处理厂技改扩容实施方案)、厂区内废渣、淤泥的清理外运处理,临时排放工程,实施过程中对道路的占用、修复、青苗补偿及协调工作,电力扩容工程协调及办理(电力工程直接费用由招标人承担),污水处理设施系统综合达标排放调试,一体化设备罐体的风貌建设(详见招标文件附件3 “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风貌建设规范和设计”)。在10年运营服务管理期间负责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营管理,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维护管理,设施场地绿化养护,接口干管维护保养,水质检测等,以确保该污水处理厂能正常达标运营所需的全部内容。
(1)设计部分:包括施工图设计(含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深化设计)、设计后期服务(含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服务、调试指导服务,须设常驻现场代表),若需为完成设计、施工需要的其它勘察、环评、地形图等相关工作经招标人确定后予以实施。
(2)工程部分:达到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出水排放标准所需的设备安装及附属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施工(建构筑物、临时排放工程、设备风貌建设、厂区绿化及配套附属工程)、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及安装调试、污水处理厂系统的达标排放调试。
(3)运营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但渡镇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营管理,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维护管理,设施场地绿化养护,接口干管维护保养,水质检测等,以确保各污水处理厂能正常达标运营所需的全部内容。
(4)其他工作:①负责编制通过调试运行的运营手册、运营调试方案并提交招标人。②按照本文件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移交等其他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②条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资质(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投标人自行确定。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和1.4.2条的相应规定;
3.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再组成其他联合体或单独投标。
3.3联合体成员资质范围外的其它工作,允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实施。
3.4业绩要求:投标人的业绩须符合以下①、②要求
①合同签订时间在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投标人至少有1个处理规模500吨/日及以上污水处理厂(设施、站)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②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至少有1个供货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供货合同业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采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不报名。招标公告于2018年7月25日起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均在《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sggzyjy.com)上公开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每份,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长寿区菩提街道办事处菩提大道 251 号(恒居民生佳苑--长寿区火车北站沿幸福大道前行 1200 米左右))。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和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