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HBTDZB-2018-017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采购人名称:河北阜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 :河北阜城经济开发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门先生 13081026405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南皮县南皮镇迎宾中大街西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石林 0317-8561053
采购预算金额:46627100.00
采购用途 : (1)污水处理构筑物:综合办公楼一座,建筑面积504m2,附属用房12×6.0m一座,鼓风机房7.8×6.0m一座,污泥泵房5.8×1.0m×6.0m一格;
(2)污泥处理构筑物:粗格栅间、污泥储池、污泥脱水机房及加药间等;
2.3.3配套管网工程沿道路铺设d400mm-d1000mm污水管道,管道总长度约11.5公里
项目实施地点 :河北阜城经济开发区东区,庙王路南侧,工农大道以西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4.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等;4.1.2符合(1)、(2)资质要求中的任意一项,必须同时具备资质要求(3):(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市政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4.1.3符合以下从业人员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建安B本,拟派总承包技术负责人具高级工程师职称(市政专业);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均需提供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前3个月(含)以上本单位社保证明,并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4.2财务要求4.2.1企业2017年为盈利、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资产负债率不大于85%,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4.2.2截止2017年12月31日,企业净资产不低于0.3亿元人民币;4.2.3具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自有资金不低于0.3亿元人民币,且自有资金和银行授信可用余额相加不低于1.2亿元人民币。4.3业绩要求4.3.1截止2013年7月1日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个合同额在1.2亿元及以上的投资业绩;4.3.2截止2013年7月1日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个工程造价在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4.4信誉要求4.4.1企业所在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期间为2015年1月1日至查询日,查询日应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后。4.4.2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在银行、税务和工商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4.4.3申请人在申请截止日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登陆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领购电子预审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07-24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07-30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点至11点,下午3点至5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8-08-22 09:30
开标时间:2018-08-22 09:30
开标地点:阜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货时间:7个月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1)污水处理构筑物:综合办公楼一座,建筑面积504m2,附属用房12×6.0m一座,鼓风机房7.8×6.0m一座,污泥泵房5.8×1.0m×6.0m一格; (2)污泥处理构筑物:粗格栅间、污泥储池、污泥脱水机房及加药间等; 2.3.3配套管网工程沿道路铺设d400mm-d1000mm污水管道,管道总长度约11.5公里
传真电话:0317-8561033
受理质疑电话:0317-8561053
备注:4.5其他要求4.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4.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4.5.3阜城县人民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4.5.4未被限制参与本级政府采购活动和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参与建筑业市场;4.5.5本次资格预审允许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2)联合体各成员的自有资金不低于其联合体协议中的出资比例与第4.2条自有资金要求相应要求的乘积。比如某联合体成员在联合体中的出资比例为20%,则该联合体成员的自有资金不低于600万元(20%*3000万元); (3)联合体牵头方须同时满足第4.2.1项和第4.3.1项要求;(4)本项目仅允许由一家联合体成员负责工程总承包工作,该成员须同时满足4.1.2、4.1.3、4.3.2和4.5.4项要求;(5)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相互关系、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出资额或出资比例。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PPP项目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7)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