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精河县2017年城市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站已经由精发改行政【2018】7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精河县安阜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精河县2017年城市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站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72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若报名家数小于15家,则自动变成“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精河县城区
2.工程规模:新建容积80万m3中水池一座,管网14公里;新建应急池及鼓风机房二座(其中事故应急池体积容积为19027.8m3/座,鼓风机房面积为185.925㎡/座)、一体化生物反应池二座(其中生物反应池体积为5415.608m3/座,二沉池体积为1106.379m3/座)、水解酸化池二座(体积为3651.25m3/座)、粗格栅及调节提升泵房二座(其中池体体积为7581.12m3/座,上部结构分别为89.11㎡、131.04㎡)、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二座(其中池体体积为445.536m3/座,上部结构面积为280.36㎡/座)、贮泥曝气池一座196.02m3、深度处理车间(其中池体2162.43m3,上部结构698.92m2)、接触池768.32m3、投药加氯间227.92 m2、污泥综合处理车间586.59m2、除臭生物滤池203.04m2、业务用房1002.18m2、传达室及大门25.3m2、进水检测间16 m2、出水检测间16m2、变配电室363.52m2、气浮池599.74m2等土建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JHX2018072121200101001
标段名称:精河县2017年城市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站
招标范围:本工程全套施工图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所有内容 。
工期(天):98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需要项目负责人
四、投标
1.报名时间:从2018年07月24日 10时00分到2018年07月31日 10时00分
2.报名地点: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 )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8年08月01日至2018年08月06日,每日上午10:00至
,下午至10:00
2.领取地点: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
4.资审文件费用:0.00(元)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 ztb.xjjs.gov.cn )、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xzfw.xjboz.gov.cn)和博尔塔拉报上发布。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精河县安阜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精河县
地 址:博乐市团结路82号
邮 编:833300
联 系 人:陈龙
联 系 人:张雪萍
电 话:18116838882
电 话:0909-2228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