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安阳市村镇污水处理站工程(二次) |
项目编号 |
GC410500201800610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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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S2018QT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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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方式 |
180037299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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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方式 |
13523545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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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7月26日 |
中标时间 |
2018年7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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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
合格 |
单体建设期(月) |
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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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运行维护期限(年)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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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范围 和内容 |
安阳市村镇污水处理站工程项目设计、建设、一体化设备制造及安装、三年运行维护等(不含配套污水管网),包括所有设备在当地项目公司生产或组装完成、技术服务(即货物的出厂检验、包装、运输、保险、装卸至本项目合同约定地点、设备深化设计、调试及验收、缺陷处理、服务及技术支持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单体中标价 (元/m3) |
4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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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体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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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中标人排名 |
投标报价(元/m3) |
价格评审得分(分) |
技术评审得分(分 |
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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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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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河南省大成环保 工程有限公司 |
4060 |
60 |
38.06 |
98.06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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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河南龙业环建 工程有限公司 |
4060 |
60 |
30.56 |
90.56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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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大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00175449010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412701195810010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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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龙业环建工程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00745758844K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410526196409020053 |
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