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随州高新区城东污水管网(鹿鹤大道-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随高新区管审[201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州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机构为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随州高新区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随州高新区城东污水管网(鹿鹤大道—污水处理厂)工程长约2420米,管径DN800mm,具体施工内容包含土石方工程、污水管网、污水井等。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约587.59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8年9月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施工图纸、预算交底、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其他:质量要求到达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1.1申请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1.2申请人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誉状况良好。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没有押证管理和在建工程。有劳动养老证明的企业在册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预算员或造价师)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并齐全、没有处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时间内
3.1.3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5、2016、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
3.1.4 申请人近五年(2013年7月至2018年7月,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工程单项中污水管网长度2000m以上或单项合同中污水管网造价400万以上的市政工程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招投标管理机构官网上中标公示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公章资料原件等文件。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zztb.com.cn)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8 年 7 月20 日至 2018 年 7 月 24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资源平台入口”(www.szztb.com.cn),明确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未按规定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日9时00分。地点为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5室(随州市青年路西端210号)。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代表,须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建造师。法定代表人递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拟派建造师递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二代身份证。
6.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须一次性按资格预审文件原件审查表要求提供相关原件由评审委员会审查。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 其他事项说明
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应根据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申请人必须保证其提交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若招标人经实地考察或其他方式,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ztb.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随州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帅
电 话:17362715251
招标代理机构: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联 系 人:杨祖云
邮政编码:441300
传真电话:0722-333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