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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水头镇一期(城中社区)截污纳管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PYJS17102052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_平阳县水头镇一期(城中社区)截污纳管工程已由_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_以_平发改北港批【2017】39号文件、_平发改北港批【2017】9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阳县水头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_100%_,招标人为平阳县水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平阳县水头镇城中社区,主要为敷设出户管管材UPVC管Dd110~De160长约22000米;污水管管材HDPE管DN225~DN400长约4000米;雨水管管材HDPE管DN300长约1700米;路面修复约21000平方米及接户井、检查井、化粪池、接户管等附属构筑物,投资额约920万元,工期:210日历天,工程质量:合格。招标范围包括管网、接户井、检查井、化粪池、路面修复等工程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为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1月14日,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pyztb.com)建设工程项目窗口下载,答疑与补充网址同上。 5. 投标报名: 5.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1月14日9:30。 5.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pyztb.com)上自行报名。)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_温州日报_上发布。 8. 其他说明 8.1 此项目在平阳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人企业入库工作及网上报名,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企业入库办理须知详见本网站“关于办理平阳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企业库入库及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9. 联系方式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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