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农村污水治理示范县恭城乡镇污水设施建设PPP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农村污水治理示范县恭城乡镇污水设施建设PPP项目
项目编号:GXTC-1738007
二、项目实施机构: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恭城县恭城镇城中西路八巷6号
联系人:成工
联系电话:18978398658
三、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8号龙光世纪B塔1716室
联系人:崔工
联系电话:0771-5514661
四、公开招标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何际跃、李璐璐(财务)、马中桂(法律)、董毅宏、邬弘鹃(采购人代表)
五、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成春松、周铎、邬弘鹃、蒙文江、梁绍嵩、潘杰、朱为奇
六、中标社会资本方: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国宏智鸿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西铭志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联合体牵头方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南路32号五矿大厦
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罗勇
七、中标社会资本方主要中标条件
1、中标报价:
(1)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7.06元/吨,
(2)所得税前内部收益率5.2678 %
2、合作期限: 新建项目的建设期为自本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2017年10月31日)止,新建项目和存量项目的运营期均为新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9年。
3、服务要求:
针对存量项目,政府保留存量公共资产,仅向项目公司支付运营维护费用,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不直接面对终端用户。
针对新建项目,采用“厂网一体”的模式,即将污水处理厂与配套管网统一交由项目公司实施,由项目公司负责新建项目的勘察、设计、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等工作,在经营期截止时,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指定机构。同时,政府方委托项目公司负责存量资产的运营维护工作。
在合作期内项目公司承诺在运营期开始后的第1年~第5年(合计5年)内不向政府方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或其他任何费用,在运营期后的第6年~第29年(合计24年)内按中标价格向政府方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
4、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
采购人: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