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开发区渤海路(107国道-兴鹤大街)污水改造工程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采购编号:ZJLCG-2018-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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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工期:20天 |
采购控制价:213412.53元 |
保证金:肆仟元整(小写:4000元) |
采购人: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
联系人(联系电话):王先生0392-3229068 |
采购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联系人(联系电话):孙女士 0392-3262655 |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本次采购为一个标包; 采购内容:开发区渤海路(107国道-兴鹤大街)污水改造工程(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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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需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原件附到正本响应文件中; 6、信誉要求: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和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页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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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售价:1000元/包,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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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缴费时间: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文件费,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收取。采购文件购买时间同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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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 7 月 20 日 15 时 00 分至 15 时 3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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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 年 7 月 20 日 15 时 3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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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采购文件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鹤壁市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智慧鹤壁西门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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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1.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从其企业基本账户拨付到托管账户。投标结束后,托管账户开户行将投标保证金退回到原拨付账户。 2.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 3.投标保证金须至少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 工作日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至下列任一帐户: (1) 户 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000000798122822400121011 开户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行 号:4024 9700 2016 或(2)户 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5010944600026000844 开户行:中原银行鹤壁分行营业部; 行 号:3134 9707 8006 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无需办理任何关于保证金的手续(换收据等),只需将《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银行转账凭据或银行回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做入投标文件中即可。 注意 :办理汇款时务必在附言或摘要中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需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工作日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一致。 5. 退投标保证金:代理机构提交退还保证金通知书后,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0392-3362010)申请退回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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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文件下载及其他说明: 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 2018年 7 月 17 日-2018年 7 月 19 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 http://ggzy.hebi.gov.cn/TPFront/zhym/附件下载:【附件一:招标文件;附件二:工程量清单;附件三:图纸】; 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等情况的通知,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进行公告;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此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当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3、本采购公告及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