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江西黄岗山垦殖场的委托,依据宜丰县采购办批准的采购方式,就炎岭池塘改造美化及污水处理改造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各竞标人参加投标。
1、磋商文件编号:弘和-YF2018-025
2、项目名称:炎岭池塘改造美化及污水处理改造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炎岭池塘改造美化及污水处理改造采购项目 |
1 |
批 |
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项目需求 |
980000 |
3、竞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和较强的专业技术实力。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投标人提供现场踏勘函,加盖江西黄岗山垦殖场及江西黄岗山垦殖场炎岭村委员会公章方可参与报名投标,未取得《现场踏勘函》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报名投标,招标人组织踏勘时间2018年7月18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止(逾期不再受理),炎岭村委员会联系人:何志钦,联系电话:13766431777,黄岗山垦殖场联系人:吴秀珍, 联系电话:13879532527。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质用于资格审查及报名资料:
①竞标人的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 ②法人代表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③投标单位在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及未列入失信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④竞标人的财务报告开标日前半年的任一月份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⑤投标单位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开标日前半年其中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 ⑥竞标人近期的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开标日前半年的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⑦投标人提供现场踏勘函,加盖江西黄岗山垦殖场及江西黄岗山垦殖场炎岭村委员会公章方可参与报名投标,未取得《现场踏勘函》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报名投标。
4、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投标时提供以上资料、证书原件用于资格审查,原件必须单独装袋递交。
5、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
6、拟竞标人可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8年7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份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未参加报名投标无效。
6、投标保证金:19600.00元 ,开标前一天下午16:30前到账,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汇款时应注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
开户名称: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宜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帐 号:156279808000061368
6.1保证金的退回: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
8、标书投送截止时间:2018年7月31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2018年 7月31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采购单位:江西黄岗山垦殖场
联系人:吴女士、何先生 联系电话:13879532527、13766431777
12、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18000748967
13、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财政局网、宜丰信息港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竞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财政局网、宜丰信息港,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响应供应商。
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