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图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已由安图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农字审批[2018]0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图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总承包项目
2.2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2.3 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包括对原有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将出水标准提升至要求标准。包含厂区平面建设、粗格栅间及提升泵房改造、CASS生化池改造、污泥浓缩脱水间改造、新建中间提升泵池、新建深度处理间、以及相关电器仪表工程等。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施工。具体内容包括测量、物探、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后续设计服务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
2.5 建设地点:安图县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2.6 计划工工期
计划工期:2018年8月15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7 质量标准:
(1)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勘察设计相关规范、标准。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满足(1)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含排水工程),(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省外设计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市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或(2)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应具有现场优化设计的能力.(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省外施工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市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
3.2投标人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担任过同类或类似的工程项目经理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须要熟悉工程勘察、设计、设备、工程施工管理、工程采购管理、工程的综合协调管理。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登记的人员。
3.3施工单位派出的项目经理需满足3.2规定外还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该平台登记人员。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3日至2018年7月1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安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图县经贸大厦9楼)窗口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均需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提供)、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包括注册建筑师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需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材料(含投标人、法人、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开出时间需在报名期内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设计单位的2017年度信用综合评价AAA等级证明材料;施工单位2017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优良等级证明材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6日9时00分,地点为:安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图县经贸大厦9楼)。
5.2 逾期或未能按时抵达指定开标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初晓文
电 话:1350091060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安图县明月镇明月路98号
联系人:祝燕涛
电 话:0433-581276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安图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