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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乡镇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2-25 17:23  环保联盟   浏览次数:1699
内容摘要:一、招标条件:郎溪县乡镇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EPC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LXX-GC-GK-2018-072/代理编号

一、招标条件:郎溪县乡镇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EPC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LXX-GC-GK-2018-072/代理编号:AHZZ-2018-31)经2018年第19次县长工作例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郎溪县乡镇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EPC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纸质文件)

三、招标人: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四、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

本项目新建污水处理厂6座,新建污水处理厂总规模3300m3/d,包括毕桥镇污水处理厂500 m3/d、姚村乡污水处理厂300 m3/d、新发镇污水处理厂1200 m3/d、涛城镇污水处理厂500 m3/d、飞鲤镇污水处理厂500 m3/d和凌笪乡污水处理厂300 m3/d;为保证各乡镇污水的有效收集,配套新建十字镇、毕桥镇、凌笪乡、飞鲤镇、梅渚镇、涛城镇、新发镇、姚村乡8个乡镇污水管网总长度约53.37km;新建污水提升泵站3座。

2、项目总投资:17451.37万元。

3、招标范围:设计(包括排水管网现状调查、勘察、测量、方案、初步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纸、图审)、采购及设备安装、项目施工、工程验收(包含环保验收)、智能在线自动监测等内容。

4、处理目标:污水处理厂(站)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

5、付款方式:本项目竣工验收后,由招标人按PPP模式通过公开招标,与中标的第三方机构组建项目公司支付审计结算价款的90%,剩余部分质量缺陷责任期(两年)满后支付。以上付款均无息。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1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宣公管委办〔2017〕1号)为准):

1)近两年内(自开标之日向前追溯)未被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公管局、行业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公管局、行业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公管局、行业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本数)到20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公管局、行业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本数)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2、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须同时具有以下两项资质:

1)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方)至少具有一项投资或建设合同额不低于(含)5000万元类似业绩,投资类型限定为BOT、DBFOT、BOO、TOT、ROT、特许经营、委托运营或以上类型组合或PPP业绩(不包含BT)。类似业绩限定为:污水处理、水环境治理、水生态治理、河道治理和湿地治理项目。

4、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施工总承包单位注册。(项目开工进场时,须确保无在建项目,需自行承诺);

注:在满足职称要求时,项目负责人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但设计、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独立设置,不能一个人同时兼任。

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自本项目开标之日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如为事业编制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说明理由,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本单位自本项目开标之日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医疗保险证明,退休人员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如投标人未提供证明,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应不超过2家(包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专业分工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其职责分工的资质。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8月3日9时整前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ggzyjy.xuanche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在线支付,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支付、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缴纳则不具备投标资格。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8月3日9时。  

开标地点: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郎溪县建平镇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汇处)。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2、投标人应在 2018年8月3日9时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账户一:

账户名: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支行

账  号:2610501021000011118004841

账户二:

账户名: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支行

账  号:34001756208053005297-0660

账户三:

账户名: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县宁芜路支行

账    号:93400501000272002200341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3日9时整,地点为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郎溪县建平镇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汇处)。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网站招标公告内容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不一致时以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为准。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中咨工程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时工          联系电话:19955193769

十二、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华昌                联系电话: 15212721788

十三、行业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郎溪县住建委联系电话:0563-7033920

十四、公共资源部门联系方式

郎溪县公管局联系电话:0563-7035472

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63-7022481

十五、注册事项。(1)本项目采用网员制在线下载招标文件;(2)投标企业网员库网员单位可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ggzyjy.xuancheng.gov.cn)点击进入“我要投标”领取招标文件;(3)没有注册的企业,请抓紧办理注册、入库资料核验及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手续;(4)网员申报具体事项,请查询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技术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400-998-000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中咨工程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2日


 
原文标题: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乡镇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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