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018-511421-77-03-281050】FGQB-014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川投资备【2018-511421-77-03-281050】FGQB-0146号。
2.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四川仁寿鑫龙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曹家镇李庙村、曹家镇勤劳村、珠嘉镇木门村、珠嘉镇棚村、珠嘉镇踏水村、珠嘉镇三溪村、慈航镇余家村、满井镇广桥村、满井镇福桥村、景贤乡马贤村、鳌陵乡正华村、方家镇斑竹村、方家镇哨楼村、天峨高林村、识经镇龙主村、涂家乡大革村、龙马镇白云村、黑龙滩镇天桥社区、黑龙潭镇大坝社区、彰加镇铧炉村、彰加镇清河村、始建镇太山村、始建镇高咀村、大化镇曹河村、大化镇水利村、大化镇明朗村、松峰乡秦湾村、四公镇双桥村、宝飞镇合力村、双堡乡保华村、禄加镇光华村、促进乡黄桶村、北斗镇白燕村、北斗镇洞湾村、城堰乡双福村、洪峰乡净土村、洪峰乡和平村、宝马镇梁丰村、宝马镇场镇、石咀乡代寺社区7队星竹村、龙桥乡。
2.3 项目规模:仁寿县27个乡镇的41个村污水处理站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建设,含曹家镇李庙村、曹家镇勤劳村、珠嘉镇木门村、珠嘉镇棚村、珠嘉镇踏水村、珠嘉镇三溪村、慈航镇余家村、满井镇广桥村、满井镇福桥村、景贤乡马贤村、鳌陵乡正华村、方家镇斑竹村、方家镇哨楼村、天峨高林村、识经镇龙主村、涂家乡大革村、龙马镇白云村、黑龙滩镇天桥社区、黑龙潭镇大坝社区、彰加镇铧炉村、彰加镇清河村、始建镇太山村、始建镇高咀村、大化镇曹河村、大化镇水利村、大化镇明朗村、松峰乡秦湾村、四公镇双桥村、宝飞镇合力村、双堡乡保华村、禄加镇光华村、促进乡黄桶村、北斗镇白燕村、北斗镇洞湾村、城堰乡双福村、洪峰乡净土村、洪峰乡和平村、宝马镇梁丰村、宝马镇场镇、石咀乡代寺社区7队星竹村、龙桥乡。
2.4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8年09月
2.5 项目总投资:27093.64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20810.25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甲级。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市政公用工程类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2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50%(0至100)。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已在川报网免费注册),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07月17日09时00分(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在川报网下载比选文件。
4.2 比选技术服务费200.00元。
5.代理申请书的递交
5.1 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地点为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仁寿县分中心 拍卖大厅(仁寿县便民服务中心五楼)。
5.2 代理申请书应由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亲自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6.评审和随机选择
6.1 比选人于申请人递交代理申请书的当天,对收到的代理申请书按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按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经评审得分在90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档)以上的申请人(3个以上),通过川报网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2 随机选择在申请人的代理申请书递交人员和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川报网(www.sczbbx.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四川仁寿鑫龙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文林镇文林市民中心七楼
邮 编:
联 系 人:龚祖
电 话:028-35030608
传 真:无
2018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