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伊金霍洛旗城乡环卫管理中心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招标人为伊金霍洛旗城乡环卫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代理机构为鄂尔多斯市紫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备案号:EZZZB2018-046
2.2建设地点:伊金霍洛旗
2.3项目总投资额:51.7128万元
2.4工 期: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8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9月1日
2.5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2.6招标内容及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工程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本项目需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 建设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年(2016年~至今)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工程中无不良行为,无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和停止投标等不良行为记录(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3.5 财务要求:近年(2016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6日至 2018 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 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伊金霍洛旗工贸大厦B座911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3投标人报名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或者三证合一后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还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7月27日上午9时00分;
地点为:伊金霍洛旗工贸大厦B座911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所需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者三证合一后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者三证合一后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企业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原件;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7)施工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
(8)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9)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原件;
(10)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原件;
(11)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注:1、评标委员会要求查阅以上资料原件时,以上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导致投标被否决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其他要求: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方式(电话、联系人,尤其是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金霍洛旗城乡环卫管理中心
地 址:伊金霍洛旗
邮 编:017000
电 话:15248405055
联 系 人:乔凤鸣
招标代理:鄂尔多斯市紫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
邮 编:017000
电 话:13722176889
联 系 人:解云峰
二〇一八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