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宏基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沈阳沈北水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危险废物处置服务和污水厂环保验收服务采购(项目编号:A-2018038-sb014)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危险废物处置服务和污水厂环保验收服务采购
2.招标单位:沈阳沈北水务有限公司
3.服务地点:沈北新区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包号 内容 |
01包:危险废物处置服务 |
02包:污水厂环保验收服务 |
服务期限 |
2年 |
3个月 |
服务内容 |
危险废物的运输、处置:污水厂在线监测COD设备废液及化验室实验废液(包含废酸、废碱、废有机溶剂等) |
对污水厂进行环保验收: 1、道义污水厂日处理厂5万吨; 2、虎石台北污水厂日处理量2.5万吨。 |
采购预算 |
1、实验室废液处置费用不高于60元每升。 2、每年运输费用不高于20000元。 |
两个水厂环保验收总费用不高于8万元。 |
服务要求 |
1、每年将我公司当年产生的所有实验室类危险废物运输至处置单位; 2、负责危险废物的处置及利用; 3、配合采购人完成实验室类危险废物转移申报和备案。 3、运输危险废物应采用合格的专用密闭容器,以防止外溢和撒落。 4、符合国家关于危险废物转运、处置及利用的法律法规。 |
1、提供检测及环保验收服务(包含现场勘探、编制监测方案、实施监测与核查、编制监测报告、专家评审、形成验收报告、信息网上公示) 2、符合环保部门对污水厂环保验收的各项法律法规。 |
保证金 |
0.10万元 |
0.12万元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01包:危险废物处置服务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2、具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
1.3、可接收每年1100升以上的实验室废液的运输、处置能力。
2、02包:污水厂环保验收服务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2、具备能够对日处理量5万吨以上的污水厂进行环保验收能力的合法单位。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中标人不得分包或转包。
5、本项目分为2个包,可兼投不可兼中。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即日起2018年07月6日至2018年07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00--16:00北京时间),投标供应商可到辽宁宏基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须有单位盖章及法人签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01包须提供具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可接收每年1100升以上的实验室废液的运输、处置能力的业绩证明复印件;
4.02包须提供具备能够对日处理量5万吨以上的污水厂进行环保验收能力的业绩证明复印件。
提示:投标人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仅作为投标报名使用,不具备资格审查效力。报名登记时,投标人所递交的资料不予退还。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07月27日下午13:30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辽宁宏基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九纬路46号6楼)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北新闻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采购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沈北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
联 系 人:乔先生
联系电话:024-88921531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宏基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九纬路46号6楼603室
联 系 人:薛女士
联系电话:024-22852669-803
邮 箱:hongjizhaobiao@sina.com
辽宁宏基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