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榆县污水处理扩建工程-5号泵站至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已由吉发改审批【2012】59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榆县鹤翔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通榆县污水处理扩建工程-5号泵站至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
2.2招标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施工1个标段。
5号泵站至污水处理厂2公里管网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4建设地点:通榆县开通镇
2.5计划工期:2018年8月5日- 2018年8月31日;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施工投标单位拟派出的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资格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投标人可就上述施工标段进行投标.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外埠施工企业在我市承揽工程,按吉建管【2015】50号文件执行;
3.8具有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9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查询不到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10投标企业(含本地、外埠投标企业)提供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诚信证明和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在建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5日至2018年7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证、被授权人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31日9时30分,地点为通榆县行政大厅5楼会议室。
5.2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榆县鹤翔污水处理厂
地 址: 通榆县长青路723号
联系人: 齐艳茹
联系电话: 0436-424260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市望云北街17号
联系人:赵梦希 电话:0432-62086186
监督部门: 通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