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提升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投[2018]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鄞州区
规 模:I标段20m3/d,50m3/d,100 m3/d、150m3/d、200m3/d;II标段50m3/d、100 m3/d
项目总投资:约3595.03万元
招标控制价(暂估):I标段招标控制价17926395元,II标段招标控制价11639688元。
计划工期:每个标段均按每座污水处理终端自业主通知后6个月内完工。
招标范围:I标段邱隘镇、五乡镇、横溪镇及姜山镇范围内的污水处理终端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相关市政配套附属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II标段瞻岐镇、咸祥镇、塘溪镇、东吴镇、云龙镇范围内的污水处理终端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相关市政配套附属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数量:2个,划分方式为:I标段邱隘镇、五乡镇、横溪镇、姜山镇;
II标段瞻岐镇、咸祥镇、塘溪镇、东吴镇、云龙镇。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2个,允许入围数2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一体式成套MBR设施设备出水水质须达到《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指新版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余同)须满足:
(1)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2)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之前,不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
(3)“保函信息”栏具有尚在有效期内的保函或保证金或保证保险,其中工商注册地在宁波市外的投标人具有登记地为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且在有效期内的保函或保证金或保证保险;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申请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有效期内,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经理无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2.4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3其它必要合格条件:
1、申请人无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3、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日期后,招标人将通过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资格预审入围单位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2015年1月1日至本项目检察院查询当日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其投标入围资格,不再递补;
3.6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机构对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资格预审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资格预审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应在资格预审后开标前对资格预审入围单位进行查询,如资格预审入围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投标入围资格,不再递补。
4.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预审方法为有限数量制。
4.2 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各标段均11家 。
5、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8080/)”注册成功后,请于2018年7月15日16:00时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等附件。未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人,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下方的“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资格预审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每套300元人民币,在收到入围通知书后支付,售后不退。
5.4如有补充的资格预审、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17日9时00分,地点为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经办人:徐新宇
电话: 0574-83033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