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XBGL1810190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 采购人名称:涞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 :涞源县开源路1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少俊 1593218636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保定市隆兴西路258号新世纪花园5-4-10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磊 0312-6784949 采购预算金额:1422207.00 采购用途 : 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项目实施地点 :涞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规范化的售后服务;4、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5、具备有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6、投标单位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企业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1、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先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到就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审核后,方可现场报名。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2、投标人现场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以营业执照为准)、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和“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不良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图、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及以上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涞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大厅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07-02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07-06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投标截止时间:2018-07-23 14:30 开标时间:2018-07-23 14:30 开标地点:涞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 供货时间:工期:60日历日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总氮总磷自动监测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财政拨款。 传真电话:0312-6784949 受理质疑电话:0312-6784949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