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设备外包服务项目(DZJJ20170904-2909)网上竞价成交公告
成交单位: |
象山启翔设备维护有限公司 |
公告日期: |
2017-10-16 |
项目名称: |
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设备外包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DZJJ20170904-2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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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时间: |
2017-09-25 10:04:48 |
送货地点: |
丹城 |
截止时间: |
2017-09-28 15:00:00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7 个工作日内 |
采购人: |
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成交供应商: |
象山启翔设备维护有限公司 |
资质要求: |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含水泵、机电设备的维修及维护。
2、投标单位应配备完整的维护技术人员(包括维修电工技师,机械工程师、电气或电子工程师,电工)。
3、投标单位必须在宁波大市范围内有售后服务点或分支机构。
4、投标单位必须承接过污水处理设备维修15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合同并提供合同和转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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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
1、中标单位应制定科学、有效、详细的设备年度保养、维护计划,并按计划认真落实。
2、中标单位不能够按照规定提供及时服务的,将承担所有损失、责任,同时,招标单位有权对其进行处罚,甚至终止合同关系。
3、招标单位每周对中标单位的运维工作进行考核,根据实际考核情况出具考核结果。若一个月内有两次以上考核不合格,招标单位将对中标单位处罚本月维护费10%的罚金并有权终止合作关系;若一个季度内有三次以上考核不合格,招标单位将对中标单位处罚本季度维护费10%的罚金并有权终止合作关系。
4、服务时间到期前两周内中标单位应提供所有设备维护、保养情况的汇总报告。经招标单位确认如若设备故障由于中标单位原因造成的,有权拒绝支付最后一季度维护费用;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协商解决。
6、一方提出终止合同时需提前以书面材料形式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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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货地点: |
业主指定 |
到货时间: |
业主指定 |
资质响应: |
完全响应招标要求 |
服务响应: |
完全响应招标要求 |
报价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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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总金额: |
¥18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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