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请登录  |  免费注册
环保联盟网首页       会员中心       客服热线:029-88855575

环保联盟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中标 » 招标信息 » 正文

吉林省延边社会脑康医院(延边荣军医院)集中采购污水处理工程及设备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6-24 11:58  环保联盟   浏览次数:269
内容摘要: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延边社会脑康医院(延边荣军医院)集中采购污水处理工程及设备已由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延边社会脑康医院(延边荣军医院)集中采购污水处理工程及设备 已由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延边社会脑康医院(延边荣军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名称:延边社会脑康医院(延边荣军医院)集中采购污水处理工程及设备。

2) 建设规模:28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258.0792万元。

3) 招标范围:建筑、电气、工艺安装、室外排水、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 标段划分:1个。

5)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6) 工程建设地点:延边社会脑康医院院内

7)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8年7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11月30日,工期134日历天;

8)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良好的社会保障资金;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4)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由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包含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须公告日后出具);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 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6月2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或带二维码的复印件盖鲜章);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⑥开户许可证;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⑧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含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须公告日后出具)。

3)   招标文件每套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截标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12日13时00分。

2)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开/截标地点)为:延吉市政务中心六楼开标一室(延吉市河南街759号)。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5)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边社会脑康医院(延边荣军医院)

办公地址:延吉市爱丹路3159号

联系人:杨华

联系电话:0433-231398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延吉市人民路2239-3001号

联系人:赵光春、焦艳

联系电话: 0433-8316525            

监 督 机 构:延边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

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名称:延边社会脑康医院(延边荣军医院)集中采购污水处理工程及设备。

2) 建设规模:28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258.0792万元。

3) 招标范围:建筑、电气、工艺安装、室外排水、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 标段划分:1个。

5)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6) 工程建设地点:延边社会脑康医院院内

7)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8年7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11月30日,工期134日历天;

8)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良好的社会保障资金;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4)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由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包含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须公告日后出具);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 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截标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12日13时00分。

2)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开/截标地点)为:延吉市政务中心六楼开标一室(延吉市河南街759号)。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5)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原文标题:吉林省延边社会脑康医院(延边荣军医院)集中采购污水处理工程及设备招标公告
 
 
[ 招中标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招中标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