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正式实施。该标准明确了固体废物的种类;明确了固体废物在其利用和处置过程中的管理属性等,是“洋垃圾”属性鉴定的重要依据,将成为我国控制境外“洋垃圾”进入境内的重要手段。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10月1日正式实施
近日,由环境保护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联合发布了《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该标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制定的关于固体废物的鉴别的国家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是“洋垃圾”属性鉴定的重要依据。
目前,我国现有的固体废物鉴别依据主要是2006年制定的《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其主要内容包括固体废物定义、范围以及固体废物与非固体废物的鉴定等,对我国固体废物鉴别和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在打击非法进口废物以及违法处理处置固体废物方面发挥着重要的技术支持作用。随着固体废物种类越来越多,现行鉴别导则在应用中逐渐显现出诸多弊端,难以满足当前环境管理工作的需要。为了统一各个检验机构或鉴别机构鉴别固体废物的尺度,环境保护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联合发布《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该标准明确了固体废物的种类;明确了固体废物在其利用和处置过程中的管理属性;明确了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物质种类;明确了不作为液态废物管理的物质以及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液态废物与废水的区分标准。在固体废物的判定原则、程序和方法上更加科学、具有较强的操作性。该标准的实施有利于危险废物的鉴别;有利于进口废物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明确固体废物管理对象;可促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再生和生态循环技术的发展,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效率,使其向综合利用产品转换更通畅。
该标准是“洋垃圾”属性鉴定的重要依据,将成为我国控制境外“洋垃圾”进入境内的重要手段,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为我国生态环境安全发挥重要作用。据厦门检验检疫局统计,今年1-9月份厦门口岸累计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165.8万吨,其中被判定为环保不合格直接退运出境的1186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