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当前我国有44个环保企业在全球六大洲54个国家签订了149份合同订单,超六成的订单分布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此同时,处于产业“3.0时代”的我国环保企业,正通过收并购和PPP的方式,输出投资、运营等综合服务。
环保企业发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中国环境产业的发展正受到国际化、互联网化、资本化、生态化的影响,其中国际化对环境产业发展的影响愈发显著。特别是‘一带一路’倡议打开了中国环境产业的全球市场。”E20环境平台合伙人、E20研究院院长助理肖琼近日在“第二届中国PPP论坛之夜话沙龙:聚焦‘一带一路’投资热点领域之环保行业”上表示。
据介绍,中国环保企业的国际市场分为两类:一类是存量市场,包含资产和技术;一类是增量市场,包含投资、运营管理、工程建设、设备需求。面对不同的市场,环保企业获得的通道不一样。存量市场的获得基本是收购和并购,增量市场的获得目前正在向PPP方向发展。
E20研究院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当前我国有44个环保企业在全球六大洲54个国家签订了149份合同订单,超六成的订单分布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订单的业务领域覆盖水、固、气、土、噪声五大领域。其中水处理项目占了一半以上,其次是固废处理项目。而从PPP+资产并购的项目分布来看,主要集中在垃圾焚烧领域,其次是供水市场,其他热点领域还有危险废物、环卫等。
从供给内容来看,我国环保企业“走出去”经历了三个时代和四大商业模式的更迭。“1.0时代”的中国环保企业只有能力输出设备;“2.0时代”则开始向国际市场输出工程服务;“3.0时代”,即从2013年开始,我国的环保企业通过收购并购和PPP的方式,开始输出投资、运营等综合服务。
不同国家的环保市场不一样,环保企业走进去的商业模式也不一样。通过数据统计分析发现,当前60%的收购发生在欧洲,93%的PPP、76%的工程服务、63%的设备供应发生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值得注意的是,只有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PPP、收购并购、工程服务、设备供应这四种商业模式是并存的,且在向PPP趋势发展。
当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是中国环保企业走出去的重点,也是增量目标市场。我国的30个环保企业在28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签订了96个合同订单。整个“一带一路”国家的市场,我们开发了43%,还有一大半市场没有开发。
不过,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能在国际市场上做PPP。根据E20研究院的统计数据,“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以PPP或并购为主要商业模式的8个环保企业中,有7家为上市企业,其中国企和民企的占比各半。
6.3万亿国际市场空间仍待开启
“中国环保企业的国际化市场之路挺热闹。但是对比一下投资数据,还是有一些失落。”肖琼说。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当前我国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净额在全国对外直接投资净额中的占比不足1%。在环保领域,2016年发生的全球收购金额为229亿元人民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金额为15.73亿元,投资额在全国2016年对外投资占比依然很小。
不过,肖琼同时指出,国际环保市场投资快速增长,特别是PPP领域,2017年快速增长到了42.68亿元。可以预计的是,PPP项目走出去的市场会在近几年逐渐打开。
不过,对比全球环境产业市场来看,几百亿的环保投资依然很小,我国环保产业“走出去”的规模仍有待进一步提高。根据E20研究院的大概估算,当前全球环境产业市场空间约7.5万亿,中国环境产业在其中的占比不足15%。也意味着,中国的环保企业还面临着约6.3万亿的市场空间。
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中心副处长石峰此前也介绍称,从行业看,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投资重点行业仍是电力、矿业资源和制造业、能源、基础设施等,且多为大型工程项目。环保领域相对少并且薄弱。
数据显示,美国、日本、西欧等发达国家的环境保护产品和服务的出口额占全球环境保护产品和服务贸易总额的比例已经超过80%。相比之下,我国环境保护产品和服务的贸易总额还比较低。
E20研究院产业研究部经理井媛媛也曾指出,中国已经成为国际投资大国,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位居全球第二,然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占总对外投资的比例仅为1.6%。
企业数量多、体量小、离散化是正在“走出去”的环保企业的一大特点。来自E20研究院的数据显示,2016年,环保企业“走出去”项目数量上,民企数量占比超过60%,占绝对优势。但在资金上,国企仍然是主力。2016年,环保企业“走出去”的项目金额上,国企占比超过80%,民企仅不到20%。
“抱团出海”扩大规模降低风险
“承揽国际项目能力不足,企业国际化基础薄弱,信息不畅沟通渠道少,缺乏配套公共服务和资金支持机制等,这些问题导致了中国环保产业‘走出去’还没有形成规模。”石峰说。
“蛋糕很大,但能吃到嘴里的风险也很大。”肖琼认为,有五大要素是中国环保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需要重点、谨慎考虑的:一是外交因素;二是地缘政治,包括政局稳定和文化差异等;三是政策、标准,包括政策环境、法律法规的健全度以及标准的差异度等;四是环保项目面临的邻避问题;五是PPP项目的融资来源、资金保障等。
中国水环境集团董事会秘书、副总裁房勇此前也告诉记者,一方面,由于法律、项目标准、语言、文化等方面的差异,海外项目在一定程度存在法律制度、政府付费履约、项目建设等风险;另一方面,复杂的国际环境、汇率变化等因素,也会造成项目在收益方面的风险。
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中心副主任张洁清介绍指出,今年5月在“一带一路”高峰论坛上发布了《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规划》,均与环保企业走出去息息相关。两个文件指明了中国在建设绿色“一带一路”方面到底要做什么,怎么做。文件特别指出在绿色“一带一路”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发挥多元力量做绿色“一带一路”,既要有政府的引导,更需要企业主体的积极参与和履行社会责任。
“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有必要采用大型企业集团合作的‘抱团出海’模式。环保企业可通过组成多元化的联合体,形成优势互补,降低走出去的风险,实现合作共赢。”房勇说,在国家政策方面,则可以充分借助亚投行、丝路基金、国开行、进出口银行等机构的力量,支持“一带一路”重大环保项目建设,促进当地经济发展。